根據公務員法和《公務員錄用規定》等法律法規,省公務員局將組織實施全省2024年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含參照公務員法管理單位工作人員,下同)工作,為全省各級機關公開考試錄用一級主任科員及以下和其他相當職級層次的公務員6772名,F將有關事項公告如下:
一、報考條件
(一)報考的基本條件
1.具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國籍。
2.年齡為18周歲以上,35周歲以下(1988年2月至2006年2月期間出生)。
3.擁護中華人民共和國憲法,擁護中國共產黨領導和社會主義制度。
4.具有良好的政治素質和道德品行。
5.具有正常履行職責的身體條件和心理素質。其中,報考人民警察職位須符合錄用人民警察體能測評標準和體檢特殊標準。
6.具有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認可的大專及以上文化程度。
7.具有符合職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滿足職位資格條件。
上述第2、6項所列為基本條件,如與職位資格條件不一致時,以職位規定的具體條件為準。
招考職位表中注明有“面向服務基層項目人員招錄特設職位”的,是專門面向由我省統一組織招募和選派,符合服務期限規定的大學生村官、特崗教師和“大學生志愿服務西部計劃”、“農村基層人才隊伍振興計劃”、“三支一扶”計劃人員,服務滿5年的鄉鎮(街道)機關事業編制在崗人員,以及服役滿5年的退役大學生士兵等七類人員。退役士兵報考特設職位的,不享受《陜西省實施<退役士兵安置條例>辦法》規定的加分優惠政策。
(二)不得報考的主要情形
1.因犯罪受過刑事處罰的人員、被開除中國共產黨黨籍的人員、被開除公職的人員、被依法列為失信聯合懲戒對象的人員。
2.曾在各級公務員錄用考試中被認定有舞弊等嚴重違反錄用紀律行為的人員。
3.公務員被辭退未滿5年的。
4.現役軍人、在讀的非2024屆畢業生、在職公務員。
5.公安院校公安專業2024屆畢業生,不得報考公安機關公開招錄的人民警察職位;司法警察院校司法行政警察類專業2024屆畢業生,不得報考司法行政機關公開招錄的人民警察職位。
6.報考者不得報考錄用后即構成回避關系的職位。
7.法律法規規定不得錄用為公務員的其他情形的人員。
二、報考程序
(一)職位查詢
報考者可以通過本次招考專題網頁查閱《陜西省2024年統一考試錄用公務員職位表》(以下簡稱《職位表》)。本次招考專題網頁在陜西省人民政府門戶網(http://www.shaanxi.gov.cn)招考招錄專欄公布,并在下列指定網站安排鏈接:
陜西黨建網(http://www.sx-dj.gov.cn)
陜西先鋒網(http://www.sxdyjy.cn)
陜西人事考試網(http://www.sxrsks.cn)
有關具體職位招考人數、資格條件,以及有關政策解釋、報名網絡技術等事宜,請報考者查閱本公告附件。
報考者需要咨詢《職位表》中的專業、學歷、學位等資格條件問題時,可直接撥打本公告附件中的職位咨詢電話。
(二)網上報名
考試報名采取網絡報名和網上資格審查的方式。網絡報名平臺設在陜西人事考試網(http://www.sxrsks.cn)。
網上報名按以下程序進行:
1.提交報考申請。報考者可在2024年2月1日8:00至2月6日18:00登錄陜西人事考試網注冊報名。
報考者只能選報一個職位。
報考者提交有關信息應全面、準確、有效。報名與考試時使用的本人有效身份證及相關信息,在考試錄用全過程必須一致。若報考者所填信息與本人真實信息不符,或偽造有關證件、材料、信息,騙取考試資格的,一經查實,即按照《公務員錄用違規違紀行為處理辦法》的相關規定處理。
2.查詢資格審查結果。各資格審查單位網上資格審查時間為2月1日8:00至2月7日18:00。在此期間,報考者可登錄陜西人事考試網查詢是否通過資格審查。
2月1日8:00至2月6日18:00,資格審查未通過前可以更改報考信息,審查通過后的報考信息不得更改。
2月6日18:00至2月7日18:00期間,報考者可以查詢審核狀態,但不能再更改報考信息。
報考者應仔細查閱職位資格條件說明,謹慎選擇報考職位,未按資格條件要求報考的,將取消資格。
對報考者的資格審查,將貫穿于考試錄用工作全過程,包括報名資格初審、面試前資格復審、考察、公示,以及錄用審批、試用期管理等環節。
(三)報名確認
報考者通過資格審查后,應登錄指定網站進行網上確認和網上繳費。繳費截止時間為2024年2月7日24時,未按期繳費確認的,視為放棄報名。公共科目筆試按照每名報考者每科50元的標準收費,專業科目筆試不收費。
最低生活保障家庭人員可申請減免報名費,具體辦理程序詳見報考指南。
(四)網上下載并打印準考證
已繳費確認的報考者應在2024年3月12日9時至3月16日9時從陜西人事考試網(http://www.sxrsks.cn)自行下載打印準考證。
準考證是報考者參加筆試、面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報到等程序的必須憑證,請妥善保存。
三、筆試
(一)公共科目筆試
1.公共科目筆試包括《行政職業能力測驗》和《申論》兩科。各科滿分均為150分。
2.公共科目筆試時間為:
2024年3月16日上午 9:00-11:00行政職業能力測驗
2024年3月16日下午 14:00-17:00申論
(二)專業科目筆試
1.公安專業科目筆試滿分100分。
2.專業科目筆試時間為:
2024年3月17日上午 9:00-11:00
(三)筆試地點
報考市屬職位(含各市法院、檢察院系統)的考生在該市政府所在地考區參加筆試,報考楊凌示范區職位的考生在楊陵區參加筆試。
報考省直部門和部分省垂直管理系統職位(省司法監獄系統、省養老保險經辦系統)的考生,統一在西安參加筆試。
(四)成績查詢
公共科目筆試成績、專業科目筆試成績、公共科目最低控制分數線,以及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名單,預計于4月16日統一公布,考生可登錄本次招考專題網頁、陜西人事考試網查詢。
在公布公共科目筆試成績的同時,發布對違規違紀考生處理的公告。
(五)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加分
根據《陜西省實施<退役士兵安置條例>辦法》(省政府令第163號)規定,對全省自主就業退役士兵報考公務員時予以加分,加分計入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加分按照個人申請、組織審核、公示確認的程序進行。凡報名且參加筆試,符合加分范圍和條件的退役士兵,在3月18日至3月20日期間,向本人退役檔案所在的縣(市、區)退役軍人事務部門申請加分。已享受各級政府安置政策的退役士兵,不享受報考公務員的加分政策。加分具體要求詳見報考指南。
四、面試
(一)面試資格復審和體能測評
1.確定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對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之上且考生人數不少于錄用計劃數3倍的職位,以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的順序,按錄用計劃數的3倍確定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對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在最低控制分數線之上,考生人數少于錄用計劃數3倍的職位,達到最低控制分數線的人員進入面試資格復審。
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
無專業科目筆試職位筆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
有專業科目筆試職位筆試總成績=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專業科目筆試成績
按職位排序出現筆試總成績末位并列的,并列者同時進入面試資格復審。
單科成績為零者,不得進入面試資格復審。
進入面試資格復審人員情況將在本次招考專題網頁統一公告。
2.面試資格復審。面試前須進行面試資格復審,資格復審的時間、地點等具體事項將在本次招考專題網頁另行通知。
報考者提交有關材料主要信息不實的,取消面試資格。
符合報考條件的事業單位在編人員進入面試資格復審時,須提交具有干部管理權限的機關出具的同意報考證明,無法出具同意報考證明的考生不能通過面試資格復審。
未在規定時限內參加面試資格復審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3.體能測評。報考人民警察職位(包括公安系統職位,法院、檢察院系統司法警察職位,司法監獄系統職位)的人員,在面試資格復審合格后,須參加體能測評。凡體能測評不合格的人員,不得進入面試。
未在規定時限內參加體能測評的,視為考生自動放棄面試資格。
4.人員遞補。對于錄用計劃數少于10名(不含10名)的職位,因面試資格復審(體能測評)不合格、放棄或取消面試資格等形成的缺額,由資格復審單位在本職位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最低控制分數線以上,在不超過錄用計劃總數5倍的人員范圍中,按筆試總成績從高到低依次遞補。
對錄用計劃數多于10名(含10名)的職位,面試資格復審(體能測評)合格人數多于或等于錄用計劃數2倍時,不予遞補;合格人數少于錄用計劃數2倍時,按不超過錄用計劃數2倍的數量遞補一次。
對人民警察職位體能測評后形成的缺額遞補一次。
面試資格復審(體能測評)合格人員進入面試。
(二)設有專業技能測試職位的面試資格復審
設有專業技能測試的職位,按錄用計劃數的5倍,以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由高到低的次序,確定面試資格復審人員。面試資格復審有不合格人員時不再遞補。專業技能測試在面試之前由相關部門組織實施,面試資格復審合格人員參加。專業技能測試滿分為100分。招考部門可以劃定測試合格分數線,并在測試前隨測試安排一并通知考生,未達測試合格分數線的人員不得進入后續錄用環節。
專業技能測試后,以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與專業技能測試成績按原始成績加總后排序,按錄用計劃3倍的數量,由高分到低分確定進入面試人員。按職位排序出現末位成績并列的,并列者同時進入面試。專業技能測試成績由招考部門在面試前通知考生。
(三)面試組織實施
全省面試工作由省、市公務員主管部門和省垂直管理系統 省級主管部門分別組織實施。面試滿分為100分。
面試時間、地點等事項另行公告。
(四)綜合成績的計算及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1.綜合成績的計算公式
綜合成績1(無專業科目筆試)=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3×60%+面試成績×40%
綜合成績2(有專業科目筆試)=筆試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專業科目筆試成績)÷4×60%+面試成績×40%
綜合成績3(有專業技能測試)=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申論成績)÷3×50%+專業技能測試成績×20%+面試成績×30%
公布公共科目筆試總成績、專業科目筆試成績、專業技能測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時均保留小數點后2位。綜合成績出現并列的,順延小數位確定排序;綜合成績并列且順延小數位后仍完全相同時,則按烈士子女、退役士兵、筆試總成績、行政職業能力測驗成績的先后順序,確定綜合成績排序。
2.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1)對于取得面試有效成績的人數多于錄用計劃數的職位,按與職位錄用計劃1:1的比例,以綜合成績從高到低的排序確定進入體檢人員。
(2)對于取得面試有效成績的人數少于或等于錄用計劃數的職位,綜合成績排名末位考生的面試成績達到下列面試分數線之一的,方可進入體檢:
面試合格分數線A為:“本考場(在同一場次,由同一面試考官組使用同一試題的考場)取得有效面試成績考生的平均面試成績”。
面試合格分數線B為:“本考場(在同一場次,由同一面試考官組使用同一試題的考場)取得有效面試成績的人數大于錄用計劃數的職位中,進入體檢考生的最低面試成績”。
(3)面試結束次日,在本次招考專題網頁發布面試人員的筆試成績、面試成績、綜合成績及進入體檢人員情況的公告。
五、體檢
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通用標準(試行)》及操作手冊執行。對身體條件有特殊要求的職位,有關體檢項目和標準按照《公務員錄用體檢特殊標準(試行)》執行。對個別職位體檢有關項目有具體要求的,詳見職位表或者報考指南中的有關信息。體檢費用由參加體檢的考生繳納。
因考生放棄或體檢不合格形成的缺額,從該職位參加面試的人員中,按綜合成績由高分到低分依次遞補。遞補不超過2次。在規定的時限內沒有參加遞補體檢的,視為放棄。體檢合格人員進入考察。
對因不可抗力因素不能按時參加體檢的,暫緩體檢原則上不超過6個月。
六、考察
考察工作按照《公務員錄用考察辦法(試行)》有關規定進行。招錄機關將采取實地走訪、個別談話、審核人事檔案(學籍檔案)、查詢社會信用記錄、同本人面談等方法,了解考察人選政治素質、道德品質、能力素質、心理素質、學習和工作表現、遵紀守法、廉潔自律情況,以及是否具有應當回避的情形,身心健康狀況,與招考職位的匹配度等情況。其中,公安機關人民警察職位的考察還要按照《公安機關錄用人民警察政治考察工作辦法》的有關規定進行考察。考察結果作為確定擬錄用人選的重要依據。
在擬錄用人員公示前,因考察對象主動放棄資格或考察結果不合格所形成的空缺,依綜合成績由高到低遞補一次人員體檢,對體檢合格者,再進行考察。
本次招考區分職位層級,結合地域分布,對職位資格條件相同相近的職位計劃進行了合并?荚嚳疾斐绦蚪Y束后,由相應層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安排報考合并職位考察合格的考生,按綜合成績由高到低的順序,依次選擇確定具體錄用職位。
七、公示
擬錄用人員情況在本次招考專題網頁進行公示,公示期為5個工作日。
以各市和省直部門為單位,擬錄用人員公示公告發布之后不再進行空缺職位的人員遞補。
八、錄用
公示期滿,對沒有問題或者反映問題不影響錄用的人員,予以錄用;對公示期間反映有影響錄用的問題并查實的,不予錄用;對反映問題一時難以查實的,暫緩錄用,待查清后再決定是否錄用。新錄用人員憑《錄用通知書》辦理行政、工資、戶籍遷移、檔案轉接等有關手續。無正當理由逾期不報到的,視為放棄錄用資格。
本次新錄用到鄉鎮機關的公務員,在鄉鎮機關有5年服務期。職位表中其他注有具體服務期限規定的職位按其規定執行。
九、重要提示
1.本公告所附《報考指南》的具體闡釋與公告文本內容有同等效力。職位設置、資格審查、專業技能測試、考察等有關具體事項由各招考部門負責解釋。
2.本次招考的公告在陜西省人民政府門戶網、陜西黨建網、陜西先鋒網、陜西人事考試網發布。請報考者不要通過上述網站之外的其他網站以跳轉方式進入報名系統,防止造成個人信息泄 露,影響正常報名。面試資格復審、面試、體檢等安排以本次招考專題網頁公告為準,在筆試環節后留意相關網站的考錄信息。
3.本次考試的職位專業名稱按照國家教育行政主管部門下發的《普通高等學校高等職業教育(?疲⿲I目錄》、《普通高等學校本科專業目錄》、《研究生教育學科專業目錄》設置、審核。
4.報考者向同一職位提交3次報名信息,經審查均未通過的,不能再次報考該職位。
5.考生報名時須提交能聯系到本人的電話號碼,以便在面試、體檢等環節出現遞補情形時及時聯系。因無法與考生取得聯系所造成的后果,由考生自行負責。
6.本次考試只指定考試大綱,不指定、不出版發行任何考試教材或輔導用書。各級公務員主管部門和招考部門不舉辦也不委托任何機構舉辦考試輔導培訓班。社會上舉辦的有關陜西省公務員考試輔導班、輔導網站或發行的出版物等,均與本次考試組織者無關,敬請廣大報考者提高警惕,謹防上當受騙。
附件:
陜西省公務員局
2024年1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