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河縣探索推行黨員積分制管理,有效解決黨員日常管理缺乏有效手段、考核評價無明確標準、黨員作用發揮不明顯等問題,激發了黨員隊伍的整體活力。
科學確定積分內容。黨員積分主要包括基礎積分、任務積分、獎勵積分和民主評議積分四部分組成。積分每年度按100分計算,重點突出黨員履行義務、完成黨組織分配的工作、參加黨內活動、發揮黨員作用等情況,對黨政機關企事業單位、農村和社區、非公企業和社會組織黨員進行差異化分類考核。獎勵積分由各黨支部結合工作實際制定,主要是針對黨員超額完成年度目標任務、有重大貢獻、見義勇為或獲得縣級以下表彰的情況,對獲得縣級以上表彰的另行加分(不占獎勵分值)。
規范積分運行環節。黨員積分評定過程中,嚴格按照“制定積分細則—確定記錄員—黨員申請—考核登記—支委會初評—黨員大會評定—公示登記—上報備案—年底評議—評定格次—積分核查”11步流程進行操作,年終時根據積分情況評定黨員格次。嚴格積分登記,各鎮黨委、縣直部門各黨(工)委統一制定黨員積分管理記錄表,指派專人負責登記填寫,基礎積分在年初一次性計入積分登記表,實行動態管理。對因特殊情況不能正常發揮作用的黨員,經經本人申請,支部大會同意后,可不納入積分制管理范圍。
搭建黨員奉獻平臺。結合“兩學一做”學習教育,廣泛開展“亮曬創爭”活動,將基層服務型黨組織創建、在職黨員進社區、黨員志愿者服務、黨員定期活動日、黨員承諾制、黨員示范崗、黨員結對幫扶、無職黨員設崗定責等主題實踐活動融入黨員積分制管理中,引導黨員創先爭優,形成以黨員積分制管理為總抓手,各類活動載體為平臺,黨員自覺服務群眾為基礎的黨員管理新格局,實現黨員積分制管理工作的有形有效覆蓋。
強化積分結果運用。黨員年度積分在90分以上的被認定為“優秀”格次,80-89分之間的認定為“合格”格次,60-79分之間的認定為“基本合格”格次,60分以下的認定為“不合格”格次。健全獎懲激勵機制,被評為優秀的,優先作為評優樹模、提拔重用人選,優先推薦參加市以上評先樹優活動。合格的推薦參加縣級評先樹優活動。基本合格的取消參加評先樹優資格,由所在黨組織進行警示談話,安排專人結對幫教。不合格的取消一切參加評先樹優資格,列入重點幫扶教育對象,通過“一對一”幫扶教育、辦培訓班、限期改正、勸退、除名等形式進行教育。同時,預備黨員轉正也與積分情況緊密掛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