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加強政府投資項目的管理,建立決策科學、投向合理、運作規范、統一監管的政府投資管理體制,規范政府投資行為,提高政府投資效益,日前,我縣根據相關法律法規和中省市有關政策,結合實際,制定出臺了《白河縣政府投資項目管理暫行辦法》。
該辦法共五章二十四條,主要規定了政府投資項目管理部門和單位的職能職責,政府投資項目的入庫、審批、招投標、建設、調整、監管等內容。
該辦法規定,政府投資項目管理堅持規劃先行、科學決策,風險控制、嚴格審批,全程監管、循環發展的原則。審批和監管政府投資項目的程序依次為項目建議書、可行性研究報告、初步設計與概算、施工圖設計、預算、招投標、決算審計、竣工驗收和項目后評價環節。投資金額在50萬元以上(含50萬元)的政府投資項目以及單項合同估算價在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的項目勘察、設計、監理必須公開招標;投資金額在50萬元以下30萬元以上(含30萬元)的政府投資項目可以采取邀請招標;30萬元以下的政府投資項目和單項合同估算價在30萬元以下的項目勘察、設計、監理可以按照遴選擇優的原則公開確定施工、勘察、設計、監理單位。項目單位與中標企業簽訂的合同,除規范合同文本通用條款外,還應當約定付款方式、付款進度、質量保證金、按有關規定繳納務工人員(包括農民工)工資保證金、不得層層轉包項目等專用條款。
該辦法的實施,必將進一步規范政府投資行為,將有限的資金用到刀刃上,發揮其更大效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