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網訊 (通訊員 張帆)5月7日,市食藥監高新分局與市公安高新分局聯合印發了《關于健全高新區食品藥品聯動執法機制的意見》,進一步加強食品藥品安全行政執法與刑事犯罪案件銜接工作,深化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與公安部門的協作配合。
根據《意見》成立了食品藥品聯動執法協作機制工作領導小組,確定了領導小組主要職責及部門工作職責,建立案件提前介入、案件移交、線索和信息通報、聯合執法、聯席會議、學習交流、舉報獎勵、聯合宣傳等八項工作機制。
對明顯涉嫌犯罪、存在暴力抗法隱患或影響社會穩定的案件,食品藥品監管部門提請公安部門提前介入共同展開調查,公安部門予以配合。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在行政執法過程中發現涉嫌食品藥品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按照國務院《行政執法機關移送涉嫌犯罪案件的規定》及時移送公安部門;公安部門對發現的違法行為和涉嫌犯罪行為經審查沒有犯罪事實、或者立案偵查后認為犯罪事實顯著輕微、不需要追究刑事責任、依法追究行政責任的,及時移送食品藥品監管部門。
食品藥品監管部門、公安部門原則上每半年召開一次聯席會議,研究打擊危害食品藥品安全違法犯罪工作中的重大事項。認真貫徹落實《安康高新區食品安全舉報獎勵辦法》(試行),鼓勵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及時舉報食品藥品違法犯罪線索。
根據《意見》,食品藥品監管部門與公安部門將聯動執法協作機制的建立和開展等情況分別納入本單位年度目標責任考核體系,以此推動兩部門執法工作的開展,增強聯動執法的威懾力,切實保障人民群眾飲食用藥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