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聞網訊(通訊員 胡智洵 劉宇隆)閑著沒事,駕駛摩托車上路逛逛。11月13日,讓王某沒想到自己因無證駕駛發生交通事故,自己因為事故處理完畢就可以結束了,但是讓王某沒想到自己因無證駕駛行為還被公安機關送到拘留所。
11月11日晚9時許,王某駕駛陜GWF7XX號二輪摩托在高新區閑逛時,途徑花園大道學府路丁字路口未注意觀看附近路況,導致摩托車緊急制動,與前小轎車發生交通事故。隨后,王某與小轎車主私下協商,給予對方賠償1800元。王某本以為私下與對方達成協議就可以了解此事,但是讓王某萬萬沒有想到是,自己已經涉嫌無證駕駛機動車輛,屬于交通違法行為。經民警在公安網查詢,王某屬于無證駕駛機動車。為了給抱有僥幸心理的王某“長點記性”,11月13日,高新公安分局交警大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之規定,給予王某500元罰款,行政拘留7日處罰。
高新公安分局交警大隊提醒廣大駕駛者,無證駕駛給他人及社會造成極大危害并且不具備安全駕駛能力,駕駛車輛行駛中如遇到突然情況,往往會驚慌失措失當處置,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車毀人亡;有的由于不具備安全駕駛能力,對于應當避免的交通事故未能避免,造成人身損害或財產損失,猶如一顆埋在道路上的暗雷,隨時都可能爆炸,構成了道路交通安全很大的隱性危險,嚴重地擾亂了正常的交通秩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