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 胡智洵)無證駕駛還酒駕,害人害己,明知如此,有的司機依然鋌而走險繼續酒駕上路,即使被罰了也照樣違規開車,無視法律存在。7月30日,高新公安分局交警大隊按照市公安局交警支隊統一部署安排開展異地交警交叉檢查行動,在世紀大道新路口轉盤處再次查獲馮某明因飲酒后無證駕駛機動車被大隊民警逮個正著。
7月30日晚,高新公安分局交警大隊為了扎實推進三秦“夏季嚴整治、降事故”路面執法和重點交通違法查處攻堅行動,聯合異地交警交叉檢查行動,在世紀大道新路口采取設置固定卡點開展酒駕、醉駕、無牌無證等交通違法行為開展專項整治行動中。此時,一輛陜GNS9XX二輪摩托車沿著世紀大道由東向西行駛,執勤民警示意靠邊接受檢查。經酒精測試儀檢測,駕駛人馮某明血液酒精濃度為52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隨后,民警要求其出示駕駛證時,駕駛人馮某明變得尤為緊張,猶豫半天才說忘記帶,經公安網上查詢系統進一步核查,發現馮某明于2019年1月3日,因飲酒駕并無證駕駛被大隊民警依法查處,處以1500元罰款。
馮某明第一次無證并酒駕被罰后,本該吸取教訓,規范自身行為,但是其卻不知悔改,還依然抱著僥幸心理再次無證并酒駕,對交通法規置若罔聞,視自身與他人出行安全于不顧,等待他的必將是法律嚴懲。8月5日,高新公安分局交警大隊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相關之規定,對馮某明處以合并執行罰款2500元,行政拘留10日。高新公安分局交警大隊提醒廣大駕駛員,希望大家引以為戒,牢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切勿將自身和他人的安全拋之腦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