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 李西鋒)近日,漢濱區委文明委印發《漢濱區道德模范和“身邊好人”禮遇關愛實施辦法(試行)》《漢濱區道德模范、“身邊好人”榮譽稱號管理暫行辦法》(以下簡稱《兩個辦法》)。
《兩個辦法》規定,禮遇和榮譽稱號管理對象為本區全國、省級、市級、區級道德模范及提名獎獲得者,“中國好人”“陜西好人”“安康好人”“漢濱好人”榮譽獲得者。
《兩個辦法》明確,禮遇關愛工作堅持精神和物質獎勵相結合、以精神獎勵為主,堅持公平公正、實事求是、鼓勵激勵、弘揚正氣、分級負責為原則,在節慶活動、學習宣傳、醫療保健、勞動就業、物質獎勵、參觀游覽等方面予以禮遇。對享受最低生活保障,因見義勇為犧牲,因自然災害、意外事故、本人或家庭成員患重大疾病等原因導致生活困難的道德模范和“身邊好人”,通過資金、就業、就學、醫療、社會救助、住房保障、志愿服務等形式進行禮遇關愛。有關禮遇情況納入文明城市、文明單位、文明村鎮、文明社區、文明校園測評和精神文明建設考核內容。同時,建立經常性聯系制度,隨時掌握道德模范和“身邊好人”的職業變化、居住地變化、存歿等基本情況,定期做好關愛幫扶、禮遇回饋、心理疏導、思想政治教育、道德行為引導等工作。
《兩個辦法》還明確,道德模范和“身邊好人”因榜樣意識不強、發表不當言論,放松道德修養,違反道德操守和公序良俗,先進事跡造假、隱瞞嚴重錯誤和違法犯罪,違反有關法律法規,參與黃賭毒、封建迷信、非法宗教活動,受到黨紀政紀處分等發生負面影響、道德滑坡的,將根據不同情形分別采取誡勉談話、責令整改、通報批評和撤銷榮譽、收回獎章證書進行管理,確保評選出的每一位道德模范、“身邊好人”都經得起時間、實踐和群眾的監督和考驗。
據了解,近年來,漢濱區堅持以習近平新時代中國特色社會主義思想為指導,深入學習貫徹黨的二十大精神和習近平文化思想以及習近平總書記給“中國好人”李培生、胡曉春重要回信精神,通過鼓勵凡人善舉、培樹好人典型、禮贊身邊好人等,持續做強“身邊好人”品牌,擴大“身邊好人”效應,在全社會樹立了“好人好報、德者有得”的鮮明價值導向。截至目前,漢濱區已有2名全國道德模范提名獎、8名中國好人、8名陜西省道德模范及提名獎、17名陜西好人、37名安康市道德模范及提名獎、73名安康好人,評選出漢濱區道德模范189名、漢濱好人58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