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 馮誠)近日,江北街道召開公職人員不文明交通行為集體約談會,對2023年12月至2024年2月以來,存在違停“不文明交通違章”行為的13名公職人員進行集中約談,以實際行動推動黨員干部和公職人員增強文明交通意識,爭當創建全國文明城市的參與者和帶頭者。
約談會上,宣讀了漢濱區創建全國文明城市工作指揮部辦公室《關于近期公職人員不文明交通行為情況的通報》,街道紀工委書記結合黨紀學習教育、深化“三個年”活動和全國文明城市創建等方面要求,對參會人員開展了批評教育和談心談話。
會議要求,強化意識,遵規守法。作為公職人員,代表著黨和政府的形象,不僅在工作上當楷模、爭先鋒,在日常生活中,更應該發揮模范帶頭作用,用實際行動踐行交通文明,成為一名“文明出行,禮讓行人”的好司機。牢記錯誤,立行立改。充分認識自身錯誤,深刻汲取教訓,切實引以為戒,以嚴要求高標準要求自己,堅決防止此類交通違法行為再次發生,成為一名“拒絕違法,傳播文明”的好干部。以身作則,率先垂范。強化教育引導,在交通行為中不斷提高文明素質,做文明交通的實踐者、傳播者,推動公職人員黨風政風和干部作風能力持續向上向好,確保黨紀學習教育、文明城市創建等各項工作落到實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