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 為有效預防和減少道路交通事故的發生, 恒口公安分局交警大隊結合“三秦夏季嚴整治、降事故”道路交通攻堅工作,切實加大夜查酒后駕駛行為。近日,查獲一起“二次飲酒后駕駛”重點交通違法。
9月21日晚20時30分許,大隊民警在轄區中心大街開展周末酒駕夜查行動,發現一輛陜G****D號黑色比亞迪轎車駛來,民警示意其停車接受檢查。民警與駕駛員劉某某對話時,發現了劉某某帶有酒氣,隨即對其進行了呼氣式酒精測試,酒精檢測值為:45.2mg/100ml,系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行為。隨后民警將劉某某帶至交警大隊做進一步調查,經公安交通綜合應用平臺網上查詢發現,劉某某曾經于2016年11月1日在漢濱區城區香溪路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過。原來,當晚劉某某因朋友盛情邀約,飯桌上經不住勸說飲用了兩瓶啤酒,自稱已經告訴家人住賓館,但仍然抱著僥幸駕車。雖然距離賓館只有幾百米,最終還是被夜查民警逮了個正著。
最后,在事實和證據面前,劉某某對自己的違法行為供認不諱。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一條第一款之規定,劉某某因飲酒后駕駛機動車被處罰,再次飲酒后駕駛機動車的違法行為,被恒口公安分局行政拘留3日、罰款2000元,同時,吊銷機動車駕證。
面對如此嚴厲的處罰,劉某某后悔莫及,主動接受受罰。交警提醒:時刻牢記“酒后千萬別開車,僥幸上路必被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