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 王永喜)冬季“除隱患、防事故、保安全”攻堅行動以來,恒口公安分局交警大隊持續開展酒駕醉駕違法夜查行動,嚴防冬季道路交通安全。近日,接連查獲兩起駕駛證實習期內飲酒駕駛機動車違法,兩名駕駛員駕駛證被依法予以注銷。
10月19日晚21:30時許,大隊民警在示范區中心大街恒河老橋頭設置臨時檢查點,對過往車輛及駕駛人進行檢查時,大同楊莊社區的李某某駕駛私家小轎車由月濱南大道駛來,經民警現場呼氣式酒精檢測,李某某體內酒精含量為48.9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李某某告訴現場執勤民警,當天下午吃飯喝了兩杯啤酒,僥幸心想過了幾個小時早該沒事了,誰知還是被檢測出來。后來查詢發現李某某所持的C1駕駛證考取還不到一年時間,實習期至2019年12月17日。
無獨有偶,10月23日晚21時許,民警同樣在中心大街新街路段夜查時,大同高樓村的陳某駕駛兩輪摩托車經過,發現交警查車慌忙無措,正欲掉頭被執勤民警查獲。經民警現場對其呼氣式酒精檢測,體內酒精含量為76.3mg/100ml,屬于飲酒后駕駛機動車。后經網上進一步查詢發現:駕駛人陳某持有的駕證準駕車型為D,初次領證日期2018年10月24日,還有一天實習期將滿。
最終,駕駛員李某某、陳某二人因酒后駕駛機動車違法被恒口交警大隊分別處以駕駛證一次記12分、罰款一千元處罰。由于李某某、陳某的駕駛證均屬于在實習期間被記滿12分,他們的駕駛證也將被予以注銷,需要重新考試領取。
恒口交警提醒:酒后駕駛危害大,切莫僥幸把車駕。另考取一個駕照也不易,特別是持有高級別準駕車型和實習期的,酒后駕駛不是被降級就是被注銷。請您時刻牢記“開車不喝酒、喝酒不開車”,自覺做到遵守交通法規,安全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