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 張天兵)嵐皋縣認真貫徹省市深化“三個年”活動系列決策部署,日前制定出臺深化“三個年”活動十項保障措施,進一步夯實工作責任,推動“三個年”活動走深走實。
十項保障措施分別為:強化統籌調度、壓實主體責任、完善扶持政策、狠抓要素保障、提升服務效能、跟蹤督辦問效、嚴格考核兌現、培樹先進典型、營造宣傳氛圍、嚴明紀律作風。
據了解,《十項措施》每條除了有細化的具體內容外,還明確牽頭單位和各參與單位,以確保把各項保障措施落到實處。尤其在壓實主體責任方面,措施明確,嚴格落實領導包抓責任制,各包抓縣級領導要率先垂范,每月至少深入包聯企業、項目建設一線開展一次調查研究和督促檢查,每季度至少召開一次現場辦公會,著力協調解決一批困難和問題。各包抓責任單位要不折不扣落實各項工作要求,下沉工作重心,做到任務到點、責任到人、措施到位,高質量完成各項目標任務,縣委、縣政府督查室定期通報包抓進展情況。
在完善扶持政策方面,要求認真梳理國家和省市各類政策清單,匯編成冊,修訂完善《嵐皋縣推動民營經濟高質量獎勵扶持辦法》《嵐皋縣重點產業鏈優化整合工作方案》《嵐皋縣富硒特色產業提質增效獎扶辦法》等文件,全面落實“減、免、緩、返、補”惠企政策,激勵民營企業在科技研發、人才引進、平臺建設、綠色低碳和數字化轉型等方面強化投資意愿,培養發展后勁,累積發展優勢。
另外,十項保障措施中還著重強調了嚴明紀律作風,明確對監督檢查中發現責任落實不力、工作措施不到位首次督辦提醒,未按要求整改或整改成效不明確的,將對單位主要負責人約談;對長期“躺平”、工作“擺爛”及造成重大負面影響的,交由紀檢監察機關依規依紀依法處理,既查直接責任人的責任,更查領導責任,對典型案例公開通報曝光。同時,還把“三個年”活動的開展情況納入對鎮和部門“三風”評議的重要內容,評議結果“一般”的單位,在年度綜合考核中不得評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