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商報訊 記者 毛明博:俗話說,“按下葫蘆浮起瓢”。今年8月上旬,嵐皋縣孟石嶺鎮劉某某被舉報私藏火槍、火藥,警方依法在其家中搜查出2支火槍和火藥,警方順藤摸瓜圍繞槍支、火藥來源,將與劉某某關系密切的王某某、丁某某控制,并在他們居住地附近崖洞、廢棄羊圈又搜出7支火槍,近兩公斤火藥與大量鋼珠等違禁品,目前仨農民已被刑拘。
群眾舉報村民家中樓道下藏火槍
9月20日,嵐皋縣公安局花里派出所所長吳代興介紹,今年8月上旬,該所民警在日常走訪中得知,孟石嶺鎮仁溝村劉某某家中私藏有土火槍,遂將這一線索向上匯報,于8月7日下午按照縣公安局統一部署,花里派出所與縣治安大隊聯合行動,在村民劉某某家中對其宣講政策,爭取其能主動上繳火槍等違禁物,但該劉拒不承認自己藏有槍支,在前期調查詢問及宣傳教育未果的情況,民警采取果斷措施,依法對該劉住宅全面檢查,在其家中樓梯道下查獲土火槍2支,火藥200克,鋼珠50余顆。
順藤摸瓜崖洞、羊圈又搜出7支
吳代興介紹,對非法持有槍支的劉某某審訊時,圍繞槍支來源,劉某某稱他是通過中間人輾轉從該鎮易坪村王某某和豐坪村丁某某處購得火槍及火藥等物品的。
他說,當時警方根據劉某某交代并結合前期走訪摸排的信息,初步鎖定孟石嶺鎮易坪村王某某和豐坪村丁某某持有火槍。辦案民警立即對王某某、丁某某的住宅進行突擊檢查。檢查中,面對民警的法律攻勢,王某某交代了其藏匿槍支的地點,民警在位于其住宅后約兩公里的樹林中一崖洞內查獲4支火藥槍、黑火藥1600余克、火槍發皮208顆、紙火雷管3枚以及導火線、鋼珠等非法物品若干;民警在丁某某住宅后約五百米左右的廢棄羊圈內查獲3支火槍及黑火藥、鋼珠若干。
記者從嵐皋縣公安局花里派出所獲悉,該村干部稱,在中秋節前夕,有當地村民晚上偷偷將3把獵槍砸爛交到村委會。警方表示,“可以這樣說,通過這次突擊活動,我們累計收繳12支火槍,極大杜絕了安全事故的發生。”
經審訊,三人對非法持有槍支及多次糾集周邊村民持槍狩獵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目前已被刑事拘留,槍支、火藥等非法物品已被依法收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