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通訊員 蘇加清 汪杰)截至11月底,平利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車管所共注銷、報廢五類車2356輛,轉出機動車59輛。
按照省政府《陜西省“治污降霾,保衛藍天”2014工作方案》任務分工和省上提出的“把好機動車源頭管理關口,大力推動機動車尾氣治理”的明確要求,平利縣公安局交警大隊車管所不斷強化工作措施,大力推進全縣“黃標車”和老舊車輛報廢淘汰工作。結合全縣的實際情況,平利縣公安局交警大隊積極協同大隊其他部門,通過對比各中隊在轄區摸排的信息,把全縣境內的黃標車、老舊車輛統一強制注銷信息對外公告。車管所及時將每周各中隊上報信息核查比對匯總上報支隊車管所,確保車輛信息的準確無誤。針對時間緊、任務重,要求高的特點,縣大隊車管所全體民警加班加點、各負其責,以高度的責任心完成各項工作任務,對超過法律規定逾期未檢驗的機動車和報廢的機動車一律強制注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