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聞網訊(通訊員 高文濤)11月8日,平利縣公安局老縣派出所接到黃某報警稱,自己在路橋公司索要勞務費被周某打傷了。接報警后,值班民警立即到場查處。
到場后,現場聚集30余人,黃某坐臥地上,在場家屬情緒激動,要求打人者周某立即將黃某送到醫院。為緩和現場氣氛,安撫家屬情緒,通過民警協調路橋公司,聯系120到場將黃某送至安康醫院檢查。隨后,民警立即展開調查取證工作。經了解,黃某因索要90元清潔高速公路衛生工資與項目部負責人周某發生糾紛后,又與周某請來前來調解的周某根相互爭吵推搡,過程中致使黃某倒地。
經醫院檢查,黃某原有陳舊傷,其他未見明顯損傷,醫院建議黃某觀察兩天。黃某住院期間,黃某的兄弟楊某以索要治療費、黃某兩個小孩無人照顧為由,將80歲的老母親遺棄到派出所長達72小時,以此給派出所施加壓力,民警多次會同村干部給楊某做思想工作,楊某仍不理會。期間,老縣派出所組織雙方當事人調解,村干部見證,因楊某未提供住院費用票據并索要賠償較高,周某拒絕接受,調解不歡而散。為盡快消除矛盾,消除社會影響,老縣派出所引入第三方介入調解,以事實為依據、以法律為準繩對當事人雙方耐心調解,最終雙方冰釋前嫌,握手言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