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聞網訊(通訊員 袁坤)為進一步規范村干部權力,從源頭上防范違紀違規現象發生,今年以來,陜西省平利縣制定出臺村級“小微權力”清單制度,在全縣137個村全面推行,通過厘清權力邊界、規范權力運行、強化權力制約,真正把村級“小微權力”裝進“籠子”里、曬在“陽光”下,初步實現了村級權力運行的程序化、規范化和透明化。
編制清單,厘清權力邊界。根據村“兩委”干部工作職責、內容、對象等特點,把全部村務工作細化為集體管理事項、便民服務事項和人事任用事項3個大類25個具體事項,并根據相關政策依據對每個權力事項繪制了流程圖,逐項明確應辦事項的行使依據、執行標準、管理權限、程序環節、責任主體,厘清了村干部的權力邊界,讓村上的各項工作有據可依、有章可循。
嚴格監督,規范權力運行。建立了村民監督、村監委會監督、上級部門監督有機統一的三級監督網絡體系,明確職責,落實責任,對辦理村級事務進行全程監督。通過公開欄、LED顯示屏、手機短信、QQ群、微信平臺等途徑,定期對清單內容、規章制度、運行程序、運行過程、運行結果進行公示公開,讓群眾即時查看、隨時監督,做到權力運行“管理痕跡化”、公開透明化。
嚴肅問責,強化權力制約。完善細化了違反“小微權力”規定行為的責任追究辦法,將違反清單制度納入村干部重點問責內容,對苗頭性、傾向性問題,通過約談提醒等措施及時督促改正;對責任落實不力以及濫用職權、以權謀私、弄虛作假等違紀違規行為,通過紀律處分等措施嚴肅問責追責。今年以來,全縣共查處違紀違規村干部94人,給予黨政紀處分62人,誡勉談話32人,有效強化了農村“小微權力”運行的制約,深化了農村基層黨風廉政建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