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聞網訊(通訊員 方亮)近日,平利縣檢察院提起公訴的被告人趙某因犯交通肇事罪被平利縣法院判處1年有期徒刑。
經查明,2017年1月12日清晨,家住平利某鄉鎮的趙某(1995年出生)駕駛二輪摩托車,由家駛往縣城方向。8時許,當車輛行至迎賓大道由東往西300米處,趙某對道路上行人的動態觀察不周,臨危采取措施不當將橫過馬路的老人王某撞倒,后經醫院搶救無效死亡。經平利縣交警隊認定,趙某在本起交通事故中負全部責任。案發后,趙某無證駕駛、車輛未購買交強險的行為才浮出水面,面臨巨額賠償,觸犯刑法,趙某才深深意識到遵守交通法規的重要性。
檢察官提醒:遵守交通法規每個公民應盡的義務,為了你與他人的安全,請謹慎駕駛、文明出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