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聞網訊(通訊員 張林 劉軍)2017年6月8日,八仙派出所接到一起報警電話,原來是村霸來襲,在銀行撒潑耍賴。到底所為何事呢?
事情得從2015年5月說起,那時平利縣八仙鎮獅坪村四組村民王某故意傷害同村村民沈某被處七日行政拘留,且拒不執行法院要求支付沈某傷害賠償的生效判決,2017年5月被平利縣人民法院強制執行,將其丈夫伍某在八仙農商銀行賬戶上的存款劃走3萬余元。
2017年6月8日9時許,王某到八仙農商銀行取錢時,發現其丈夫伍某銀行賬戶上的錢被平利縣人民法院劃撥走之后,王某和伍某不聽銀行工作人員及民警勸解,在銀行業務大廳大吵大鬧并敲打柜臺玻璃長達十余小時,嚴重擾亂八仙農商銀行單位辦公秩序。
6月8日19時許,民警多次勸解無效后,將二人依法傳喚至八仙派出所接受調查,經對王某、伍某進一步詢問和對銀行工作人員、現場群眾取證并調取銀行視頻資料,王某、伍某對嚴重擾亂單位秩序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八仙所綜合全案派出合理懷疑后,將該案上報縣局裁決,縣局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治安管理處罰法》第二十三條第一款第一項之規定,分別給予王某、伍某行政拘留7日。
故意傷害已違法,拒不執行法院判決變“老賴”,再次擾亂單位秩序更應得到嚴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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