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聞網訊(通訊員 張林 劉軍)2017年7月23日9時許,平利縣八仙鎮花園嶺村六組村民覃某(43歲)與其鄰居郭某(76歲,在冊貧困戶)因瑣事發生爭吵,后覃某用水杯和石頭將郭某頭部打傷且傷勢嚴重,經辦案民警大量調查取證,覃某對毆打郭某的違法事實供認不諱。
經了解,覃某現住該村政策安置房內,其本人脾氣古怪,性情暴躁,附近村民多為該村低保、五保和貧困戶群體且年齡較大,覃某經常無端打罵附近村民,經村鎮及派出所民警多次教育,毫無悔改。
7月25日,經平利縣公安局裁決,八仙派出所根據《治安管理處罰法》第四十三條第二款(二項)之規定,決定對違法嫌疑人覃某行政拘留十日,并由八仙派出所民警送平利縣拘留所執行。
自“八打擊八整治”專項行動開展以來,平利縣公安局八仙派出所按照上級公安機關統一部署,迅速行動,采取得力措施,在全鎮范圍內開展依法整治農村秩序,從嚴打擊村霸等違法犯罪活動,堅決鏟除“村霸”滋生的社會土壤,維護社會公平正義,為轄區決戰脫貧攻堅、建設美麗鄉村、奮力追趕超越營造良好的法治環境,為迎接黨的“十九大”的順利召開營造穩定的社會環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