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 劉群)近年來,平利縣紀委監委嚴把黨員領導干部黨風廉政意見的“準入關”“聯審關”“質效關”“保密關”,筑牢廉潔從政“防火墻”,堅決防止“帶病提拔”“帶傷評優”情況出現,從源頭上純潔干部隊伍、凈化政治生態。
嚴審來函內容,把牢“準入關”?h紀委辦公室收到黨風廉政意見征求函時,進行初步審核把關,隨后按照辦理程序交由組宣部辦理,組宣部立足紀檢監察機關職能職責根本點,以干部管理權限為依據,以分級受理為原則,對征求意見的事項、人員是否屬于受理范圍,來函中是否列明征求意見的依據、人員信息是否準確、使用意向是否明確等進行再次審核后,對不符合條件的做好政策解釋并予以退回。
加強溝通聯系,把牢“聯審關”。由組宣部牽頭,建立信訪(案管)室、紀檢監察室、派駐機構、各鎮紀委參與的聯審機制,參與聯審的室部和派駐機構、鎮紀委按工作流程提供審查底稿并簽字確認。組宣部對各室部組等反饋的回復意見匯總整理起草復函,經協管、分管領導、主要領導審簽后,以縣紀委書面意見形式回復來函單位。
規范回復口徑,把牢“質效關”。黨風廉政意見回復嚴格按照七種回復方式回復,有特殊情況的如實說明,個別處理。對同一單位重復征求同一人員的事項,按照“滾動”模式回復,反饋上次意見回復以來的情況。對于首次征求意見的人員,明確鑒定時間范圍,嚴格按照工作辦理程序,全面進行起底核查,聯審聯簽后回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