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 饒杰)今年以來,平利縣公安局興隆派出所深入踐行新時代“楓橋經驗”,緊緊圍繞“派出所主防”職能定位,忠實履行新時代公安職責使命,運用“3+N”工作機制,全面推動矛盾糾紛源頭化解,提升基層治理水平,努力實現基礎牢、出事少、治安好、黨和人民滿意的總體目標。
“派出所+司法所+法庭”,織密矛盾化解“覆蓋網”。建立派出所、司法所、法庭三調聯動矛盾化解協作機制,統籌調度行政調解、人民調解、司法調解等資源優勢,規范矛盾糾紛排查、化解、穩控環節各項工作,加強信息共享,確保了矛盾糾紛的快速發現、及時介入和有效調解,努力實現“矛盾不上交”工作目標,達到“1+1>2”預期目標。今年以來,興隆派出所聯合司法所、法庭共以三調聯動矛盾化解協作機制,成功化解鄰里糾紛、家庭矛盾、土地權屬爭議等矛盾糾紛10余起,有效緩解社會矛盾,群眾的滿意度和安全感持續提升。
“派出所+平安法治辦+村(社區)”,織密矛盾化解“成功網”。構建民警與平安法治辦矛盾化解聯動機制,及時掌握轄區治安情況、矛盾隱患及社情民意,統籌安排、協作配合,切實做到預防在先、發現在早、處置在小。構建民警與村(社區)干部聯動機制,借助村(社區)“人、地、事”三熟優勢,及時發現潛在的矛盾糾紛隱患,就地妥善化解矛盾糾紛,提高轄區矛盾糾紛化解成功率。今年興隆派出所聯合平安法治辦和村(社區),共化解矛盾糾紛23起。
“派出所+鄉賢+五老人員”,織密矛盾化解“滿意網”。建立村賢鄉賢、老干部、老教師等關鍵人參與矛盾化解機制,發揮派出所法治工作優勢與關鍵人威信威望和道德引導優勢,運用情、理、法等方式,公平公正化解矛盾糾紛,贏得當事人的信服,增強矛盾糾紛化解滿意率。同時,堅持糾紛調解和法治宣傳教育同步推進,充分利用院落會等載體,采取以案析理、以案說法的形式宣講典型案例,增強群眾的法律意識和自我克制力,盡量避免矛盾糾紛演化升級。
截至目前,平利縣公安局興隆派出所通過“3+N”矛盾糾紛化解模式,共調處各類矛盾糾紛60余起,提前消除矛盾糾紛隱患風險4起,極大地提升了轄區群眾的安全感、幸福感和滿意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