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網訊(安康日報)通訊員 劉應珊:為進一步深化財政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提高公務支出透明度,日前,平利縣出臺《平利縣縣級預算單位公務卡管理暫行辦法》,規定平利縣屬行政事業單位的會議、出差、購買辦公用品、印刷費等20種費用支出必須實行公務卡結算。通過在公務支出領域使用具有“消費留痕”特點的信用卡,逐步替代預算單位現金支付;不再使用現金,公務支出由原來傳統的現金結算方式逐步被公務卡刷卡消費取代。
與此同時,該縣規定,四種情況可暫不使用公務卡結算,縣級以下(不含縣級)發生的公務支出、縣級以上(含縣級)不具備刷卡條件單筆消費200元以下的公務支出,但不得化整為零、支付給個人的支出、簽證、郵寄、快遞、停車等目前只能使用現金結算的支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