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網訊(通訊員 張珊珊 郭。“感謝石泉縣司法局和兩河司法所的工作人員,感謝他們一直教育、幫扶我。在我執迷不悟時點醒我,在我犯錯時教育我,在我做傻事時包容我。如果沒有他們,也許現在我在監獄,也許已經不在人世間了--------”兩河鎮轄區內的社區矯正對象熊某與其他幾名社區矯正對象交流時說道。
家住石泉縣兩河鎮的熊某2012年1月因故意傷害罪被石泉縣人民法院判處有期徒刑三年,宣告緩刑,緩刑考驗期為四年。兩河司法所在為熊某辦理入矯儀式后,制定了個性化矯正方案。一方面幫他分析犯罪根源、對社會造成的危害,以及應吸取的教訓;另一方面向他宣講社區矯正政策規定,引導他端正態度,積極接受改造。
入矯初期,熊某能按照《社區矯正實施辦法》嚴格要求自己,遵守每周電話匯報和每月報到制度。但是從2013年下半年開始,熊某外出西安務工,未能按時到司法所報到。經過兩河司法所的再三催促,熊某回到了轄區,并積極悔改,得到了縣司法局和兩河司法所工作人員的諒解。
2014年2月,熊某未經批準擅自離開轄區外出務工,并將GPS定位手機放在家中,致使人機分離,嚴重違反了《社區矯正實施辦法》,觸犯了收監執行的紅線。按照社區矯正實施辦法,石泉縣司法局經過調查取證,對其進行了訓誡教育。然而,今年6月初,熊某在返回轄區報道和學習期間,因家屬期望過高、生活壓力過大,產生了輕生的念頭,寫下遺書決定服毒自殺。在緊急關頭,被司法所工作人員發現并加以制止,挽回了熊某的生命。
社區矯正工作人員通過多次走訪,深入了解熊某的生活狀況和思想動態,從情感上拉近距離,幫助其做心理輔導,打開心鎖,鼓勵他發揮個人特長,努力掙錢,改變家庭現狀。經過大量的工作和多種矯正手段的綜合運用,熊某思想觀念有了明顯改變,認識到了以前的錯誤做法,懺悔自己的輕生行為,不僅主動與司法所聯系,還積極參加公益勞動和集中學習。
如今,熊某的生活很充實,對未來也很有信心。還經常鼓勵轄區內的其他6名社區矯正對象,以自身經歷激勵大家遵紀守法、努力工作、好好做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