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 許啟軍)近日,石泉縣教體科技局、發改局、財政局制定出臺了《石泉縣中小學課后服務費管理辦法(暫行)》(以下簡稱《辦法》),切實加強全縣中小學課后服務費管理,確保資金規范使用。
該《辦法》對收費管理、支出管理、監督管理等方面進行了明確。辦法規定,課后服務費實行“據實收取、不得盈利、學期結算、定期公布”的原則,嚴禁學校以任何方式強制或變相強制學生參加課后服務活動,嚴禁不開展課后服務而收費或以課后服務名義亂收費等行為,不得擅自增加收費項目、提高收費標準、擴大收費范圍,每學期開學前,學校要科學合理制定學期課后服務實施方案,將服務時間、服務方式、服 務內容、經費使用、績效考核辦法報縣教體科技局備案后實施,并實行收費公示制度。
《辦法》強調,課后服務費屬于服務性收費,學校將課后服務費上繳單位財政“石泉縣財政局國庫支付改革預算單位資金專戶”,根據實際按規定流程申請支付,納入學校財務統一管理,實行專賬核算,主要用于支付參與課后服務的工作人員勞務補助,學校開展課后服務產生的水電費、消耗品購置、場地器材維護和學校課后服務展評活動及獎勵等,原則上收支相抵,不得超額支出,任何單位和部門不得截留、挪用。 學校要結合本單位實際制定課后服務考核辦法,實行分類考核,體現不同學段、崗位、工作量、工作業績等因素,不得平均發放課時補助。
《辦法》指出,校長為本單位活動開展、績效考核和經費管理“第一責任人”,要建立健全收費資金管理、財務管理和會計 核算制度,完整準確記錄課后服務費成本和收入情況,自覺接受相關職能部門的檢查和社會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