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 趙宇)為有效把矛盾糾紛化解在基層,切實讓轄區群眾感受到司法的便利和高效,石泉法院結合“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積極將審判活動開展到鄉村院落、田間地頭,利用巡回法庭“靠前”就地化解矛盾、“以案說法”,為鄉村振興助力護航,也把人民法院的暖心服務送到人民群眾的心坎上。
“這些年的租金就少給了!”承包方老張租賃村民朱某土地用于發展產業,因租金問題朱某多次和村委會協商無果后,近日一紙訴狀將老張告上法庭。考慮到這起土地租賃糾紛具有一定典型意義,為提升以案釋法、全民普法的效果,石泉法院后柳法庭決定把庭審現場搬到村委會,開展巡回審判。庭審現場,法官認真審核證據,明晰爭議焦點。最終,原告朱某撤回起訴,雙方握手言和。庭審結束后,法官接受了原告的法律咨詢,告知其下一步該如何維護自己合法權益,并就常見涉農糾紛向村民普法。
初夏五月,正是枇杷等各類小水果成熟的時節,為達到更優的以案釋法效果,后柳法庭普法團隊創新“普法”新時尚,圍繞村民關心的法律問題,用通俗易懂、接地氣的語言詳細解答:簽訂買賣合同注意事項、雇傭采摘工人將承擔什么義務、如何保障“金果果”變成“真金白銀”。創新普法形式,寓教于樂,讓法律知識深入人心。
近年來,石泉法院積極踐行“楓橋經驗”,圍繞“全國楓橋式人民法庭”創建,致力守護群眾致富“金果果”,助力鄉村振興貢獻了堅實的司法服務和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