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網訊(安康日報)通訊員 許兵:日前,石泉縣將審核公示通過的1011名正常離任村、社區干部的2013年生活補貼全部發放到位,年發放生活補貼78萬余元。
石泉縣在對接上情、吃透下情的基礎上,逐步建立健全年滿60周歲正常離任村、社區干部生活補貼制度,確保這些離任的村、社區干部“退有所養”。早在2007年,該縣在深入調研和征求意見的基礎上,就制定出臺了《離任村干部生活補貼申報發放辦法》,對任職20年以上且年滿60周歲的離任村(社區)主職干部,每人每月發放生活補貼50元,6年共為305名離任村(社區)主職干部發放生活補貼79萬余元。今年該縣進一步擴大范圍,將任職1年以上且年滿60周歲、經過所在村和所在鎮公示無異議,正常離任的村黨支部書記、社區黨總支部書記或不設黨總支部的社區黨支部書記、村(居)委會主任、文書全部納入補貼對象,每任滿一年每月發放生活補貼5元。通過核查、公示、審批等程序,全縣共有1011名正常離任村、社區干部符合享受生活補貼條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