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網訊 (通訊員 許兵)日前,石泉縣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出臺了《石泉縣退伍大學生安置辦法(試行)》,積極鼓勵大學生應征參軍入伍,重點解決退伍大學生的就業問題,旨在培養具有愛國意識、奉獻意識、紀律意識的軍地兩用人才。
辦法規定安置對象為石泉籍常住戶口且在石泉縣參加高考、經全國統考統招為本科以上全日制普通院校畢業并經縣征兵辦準入伍的大學生?h政府每年安置指標不超過10人,將采取計劃安置與自主擇業相結合,退伍人數超過計劃指標的實行公開、公平、擇優招錄,同等條件立功受獎者優先等原則。
辦法要求每年由縣征兵辦從應征報名且體檢、政審雙合格的國家統考統招本科以上全日制普通院校畢業大學生中組織應征入伍。大學生入伍后,由縣征兵辦造冊報縣人社局、民政局備案。大學生退役后,持本人退伍手續、學歷(學位)及相關證明,在一個月之內到縣復退軍人安置辦公室報到。由縣安置辦會同縣人社、編委辦等單位提出安置意見報縣政府審批。符合安置條件的退役大學生,按照接收單位機構編制及崗位空缺情況,由縣發改局、人社局、編委辦、復退軍人安置辦聯合下達安置計劃,辦理相關安置手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