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月11日,石泉縣召開了全縣農村暨脫貧攻堅工作會議。會上,13名村官被縣委、縣政府授予2013年度“優秀村干部”榮譽稱號,每人獎勵獎金1.8萬元。
為激勵廣大村干部干事創業熱情,增強其工作的主動性和責任感,該縣出臺了《石泉縣特別優秀村干部享受副科級干部經濟待遇評選辦法》,即從2008年開始,每年12月底前各鎮按照比表彰對象多1人的要求,向縣委組織部推薦一定數量的特別優秀村黨支部書記或村委會主任人選,經縣委組織部全面考察核實,縣紀委、縣政法委、縣計生局、縣安監局和縣信訪局對其本人及所在村進行當年黨風廉政、社會治安綜合治理、計劃生育、安全生產和信訪情況鑒定,公示7天無異議后,報請縣委常委會研究確定享受副科級干部經濟待遇優秀村干部名單。享受副科級干部經濟待遇的優秀村干部實行動態管理,工作不離村,身份不轉變,當年每人獎勵現金1.8萬元。六年來,先后有90名村干部獲此殊榮。
通過大力開展評選表彰活動,充分調動了全縣廣大村干部干事創業的積極性,培養造就了一大批群眾觀念強、服務意識好、帶富能力高、工作業績顯的村干部,有力促進了全縣經濟社會健康快速發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