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訊(記者 陳思存 實習生 張雨竹)21日,記者從旬陽縣政府獲悉,該縣就項目建設和村民建房選址工作下發通知明確表示,國家工作人員違反規定和不按程序審核審批,造成嚴重后果的將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通知》要求,旬陽縣境內所有建設項目,特別是移民搬遷安置點選址,必須請有相關資質的機構做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報國土資源部門備案,并按評估報告要求請有相關資質的機構進行勘察、設計(評審)、治理,經驗收合格后,方可進行主體建設。
對于村民新建住宅的選址,必須經鎮政府、國土所派員實地踏勘,確定不受直接或潛在地質災害威脅,才能進入審批程序。對把握不準的,報縣防滑辦派員踏勘后,再進行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或另選址。杜絕在地質災害危險區、禁止挖山削坡地帶選址建設;杜絕未經地質災害危險性評估及審核程序的建設項目審批行為。
旬陽縣政府相關負責人表示,對項目建設及村民建房選址管理工作中,違反規定和不按程序審核審批,造成嚴重后果的國家工作人員,由紀檢監察部門嚴肅查處,情節嚴重的,將依法追究其刑事責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