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 龔澤鈺)近年來,隨著網絡科技的迅速發展,為滿足一些年輕人超前消費需求,網絡上各種手機租賃平臺應運而生。但網絡租賃也需考慮自身實際經濟狀況,在能力范圍內理性適度消費,否則就會陷入債務泥潭,官司纏身。近日,旬陽法院甘溪法庭成功調處了三起手機租賃轉賣套現的系列合同糾紛。
小王是一名剛畢業的95后,因為手頭緊想賺些零花錢,就在幾家網絡平臺上租賃了幾部手機,又將手機隨機轉賣套現用于日;ㄤN。2023年小王與幾家公司簽訂了《租賃服務協議》,協議約定:幾家公司分別向小王出租一部IPHONE手機,租期均為6個月,買斷價格分別為13842元、14355元、13460元,若小王逾期未支付租金,這幾家公司都有權終止協議,雙方租賃服務管理自動轉為買賣關系,小王則需無條件支付買斷款用以買斷租賃設備。后小王在幾家公司均逾期未支付租金,租賃關系按約定轉為買賣關系,幾家公司訴至旬陽市人民法院甘溪法庭,要求小王分別支付相應手機買斷款。
法庭收到起訴材料后,第一時間聯系小王,但電話始終打不通,承辦法官又通過多次走訪聯系上小王父親,通過耐心溝通最終聯系到小王。小王稱現在手頭困難,拿不出那么多錢,想以分期的方式來支付手機買斷款。考慮到小王的經濟狀況,法官隨即組織幾家公司和小王開展線上調解,法官耐心地釋法說理,引導雙方當事人換位思考,互相讓步,最終達成一致協議,幾家公司自愿減免部分款項并同意由小王分期支付買斷款。
商品時尚、租賃成本低是一些年輕人看中網絡租賃進行超前消費的原因,但網絡租賃違約也需承擔相應法律后果,作為消費者,應根據自己的實際需求和經濟狀況合理消費,做到量力而行、理性消費。尤其是剛步入社會的年輕人,切勿因愛慕虛榮過度超前消費,否則就會官司纏身,對自己的信用和生活造成不良影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