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旬陽縣財政局發出通知,具體部署鎮級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工作,自2014年7月1日起,各鎮將全面實行國庫集中支付制度。
為了進一步深化和完善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提高鎮級財政公共保障能力和財政支出管理水平,推進依法理財,打造“陽光財政”,旬陽縣從去年7月1日起,在白柳鎮、呂河鎮開展了鎮級國庫集中支付制度改革試點,經過試點評估,全面推進改革的條件已經成熟。
根據改革方案,旬陽縣將各鎮人民政府視同縣本級預算單位,納入國庫集中支付平臺管理,所有財政性資金均納入國庫單一賬戶體系管理,收入直接繳入縣級國庫單一賬戶、預算外專戶或者往來資金專戶,支出根據各鎮的用款計劃以直接支付或授權支付等方式通過財政零余額賬戶、單位零余額賬戶直接支付到商品和勞務供應者。同時,維持“四個不變”:不改變鎮級預算執行主體地位,不改變各鎮的資金分配權與使用權,不改變各鎮的財務管理權和會計核算權,也不改變各鎮對資金支付的真實性、完整性、合法性與合理性把總關、負總責的財政管理職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