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鎮坪縣出臺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管理規定,進一步加強全縣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的監督管理,倡導文明新風。
《規定》要求,各級機關事業單位工作人員操辦婚喪喜慶事宜,自覺遵守執行“五禁止”規定。
一是禁止超范圍操辦。除婚喪喜慶事宜外,不準利用升學入伍、建房喬遷、生日祝壽、調動升職、小孩滿月等事由操辦喜慶事宜;不準以親屬或他人名義變相違規操辦喜慶事宜。
二是禁止超范圍邀請。除家族、旁系親屬及姻親外,不準以任何方式邀請管理或服務對象和非親屬赴宴送禮。
三是禁止違規送禮收禮。不準用公款送禮;不準個人在任何單位報銷或變相報銷禮品、禮金;不準收受任何單位的禮品、禮金(喪葬事宜送花圈悼念除外);不準收受家族、旁系親屬、姻親以外任何人員的禮品、禮金。
四是禁止大操大辦。嚴格控制宴請規模,不準分批次宴請;嚴格控制使用車輛數量,婚喪喜慶事宜使用車輛不得超過8輛,提倡使用大巴車,嚴禁使用公務車輛;嚴格控制筵席煙酒標準,反對鋪張浪費,不準安排高檔煙酒和菜肴。
五是禁止侵害國家集體利益。不準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動用公款、公物,占用辦公場所,影響正常工作秩序;不準在任何單位報銷應由個人承擔的操辦費用。
《規定》還對操辦婚喪喜慶事宜備案報告制度的程序、內容、違反規定的處罰方法等作了詳細規定,對村(社區)黨員干部也明確要求參照執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