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新聞網訊(通訊員 陳菲菲)為多舉措解決貧困戶安居從業、增收脫貧的問題,鎮坪縣以新型農業經營主體為載體,率先引入扶貧績效評價機制,通過加強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培育,促使經營主體與貧困戶建立利益聯結,發揮經營主體的綜合引領作用和對貧困群眾的組織帶動作用,全面促進貧困群眾增收脫貧、過上小康生活。
鎮坪縣推行的扶貧績效評價機制,改變原來的由政府單純為貧困戶發展產業撥付定額補助資金,或者根據企業經營規模撥付扶持資金的各自獨立的扶持模式,將對企業發展的扶持與貧困群眾的補助相結合。通過推行扶貧績效評級機制,引入專業大戶、家庭農場、農民合作社、農業產業化龍頭企業等組織形式的多種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并引導經營主體將發展目標和經營模式從單純取得最大經濟效益,轉變為經濟發展與幫助貧困群眾脫貧致富相結合。通過加大經營主體同貧困戶聯結程度、幫扶力度以及帶動取得脫貧成效方面的考核力度,強化經營主體的社會責任意識,增強企業、大戶等經營主體共同為扶貧發展做出貢獻的社會責任感,形成各界參與扶貧的大發展格局。同時,通過經營主體為貧困戶提供就業崗位,不僅為其提供了謀生手段,更通過對貧困農群眾的傳、幫、帶作用,為貧困群眾的長遠發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礎。
以貧困群眾脫貧實效為唯一準則,真正體現“扶志、扶技、扶智”的深刻扶貧內涵。該縣扶貧績效評價一方面嚴格評價程序,要求符合條件的新型農業經營主體對照《鎮坪縣新型農業經營主體扶貧績效評價表》,通過自查、自評,經所在轄區主管機關審核把關,由所帶動貧困群眾全程參與打分,縣扶貧局組織查驗核實,綜合各項扶貧指標情況得出評價結果,形成評價報告。嚴格的評價程序和貧困群眾的全程監督,全面保障了績效評價結果的真實性、準確性,提高了決策依據的可行性。另一方面,績效評價以取得脫貧實效為唯一衡量準則。該評價以新型經營主體帶動貧困群眾發展,為貧困群眾提供工作崗位,徹底實現貧困群眾脫貧致富為目的,以貧困群眾收入增加,摘掉貧困“帽子”,越過貧困線的實際成果為最終評價依據。通過達到連續三年帶動貧困戶50人以上(含50人),人均年增收3000元,帶動貧困戶20人(含20人)至50人,人均年增收3000元等明確的幫扶脫貧成效標準,將新型農業經營主體評為ABCD四個等級。同時,科學合理運用評價結果。根據評價等級對經營主體提供50萬、30萬、10萬、5萬人民幣相關項目資金支持,用于鼓勵經營主體進一步擴大生產、經營規模,提高其幫扶貧困群眾能力,從而真正鞏固扶貧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