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確保工作高效運轉,鎮坪縣按照分工協作、相互補位的原則,出臺《鎮坪縣政府領導“AB角”協作制度》。
該縣按照政府各縣長互為“AB角”辦法,明確互為“AB角”的雙方,按照分工履行職責均為“A”角,同時均為協作方的“B”角。當一方工作繁忙無法分身或公務外出不在鎮坪時,由另一方協助或代理工作,協作領導代理工作期間,由對應服務的副主任和股室主動搞好工作銜接,確保工作不延誤、不斷檔。
同時,該縣要求政府互為“AB角”的領導不在同一時期安排外出。如有特殊情況需同時外出的,由縣政府辦主任統籌協調代理工作的領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