隨著中央八項規定、省委實施意見和市委“十項規定”的深入貫徹,鎮坪縣積極開展全縣“小金庫”治理專項檢查,進一步嚴肅財經紀律,加強財務管理,鏟除滋生腐敗的土壤。一是自查自糾全覆蓋。按照“自糾從寬、被查從嚴”的原則,縣“小金庫”治理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要求全縣9鎮及黨政機關事業單位全面開展銀行帳戶清理、認真填寫自查自糾統計表、撰寫書面總結、單位負責人對自查自糾情況作出承諾等,對自查中發現的各種違紀違規問題,要求必須自覺糾正,對自查出的“小金庫”要如數轉入符合規定的單位賬簿,依法進行財務、稅務等相關處理,盡量把問題解決在自查自糾階段。二是專項檢查抓重點。在自查自糾的基礎上,縣財政、監察、審計部門、人民銀行抽調人員組成檢查組,重點對具有執收執法職權的部門、有收入項目的單位、未認真自查自糾的單位以及舉報的單位圍繞2012年以來是否開設有“小金庫”、“小金庫”資金的收支數額,以及2013年末“小金庫”資金滾存余額和形成的資產進行全面核實檢查。三是嚴堵治理專項漏洞。對檢查中發現的問題,縣“小金庫”治理專項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及時督促各單位制定整改措施并抓好落實,做到資金資產處理到位、責任追究到位。在整改過程中要求各單位深入剖析產生問題的原因,完善財務內控制度,規范財務管理流程,強化源頭治理,建立和完善防治“小金庫”的長效機制,確保單位資金規范、安全和高效運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