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扎實推進新《商標法》的貫徹實施,嚴厲打擊不法商家利用“馳名商標”對商品進行廣告宣傳,近日,紫陽縣工商局成立工作組,在全縣開展帶有“馳名商標”字樣商品清查工作,切實保護廣大消費者利益。
據了解,新《商標法》于2014年5月1日起正式實施,明確禁止生產、經營者將“馳名商標”字樣用于商品、商品包裝或者容器上,或者用于廣告宣傳、展覽以及其他商業活動中。此地清查行動,以商品生產日期為界限,凡是5月1日以前生產帶“馳名商標”字樣的商品,商家按要求處理后,不予追究;但在5月1日以后生產帶有“馳名商標”字樣商品,一經發現,將予以立案調查,并依法追究相關人員工責任。
截止目前,該局共出動執法人員20人次,檢查商場超市5家,責令整改4家,立案調查1家,整個清查工作正在有序推進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