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網訊(通訊員 張良儀 李紅梅)“保全特別有效、特別及時,正是因為保全工作做得好,完美促成了調解,案子終于化解了。實在是感謝。”日前,安康某工程公司負責人專程來到紫陽法院,對辦案法官表達了感激之情。
2018年,西安某建設集團中標紫陽縣高灘鎮某段通村公路硬化及完善工程,后該建設集團將其中部分工程轉包給安康某工程公司,并約定該工程尾款為131萬元,由安康某工程公司墊資完成。該工程公司接到工程后將涉案工程全部完成并于2021年12月交付給西安某建設集團。2022年4月,該工程經驗收合格。2022年5月,安康某工程公司經結算,確定西安某建設集團還有93.6647萬元工程款未支付。后經催要無果,2024年1月,安康某工程公司訴至紫陽法院。
紫陽法院受理此案后,訴訟服務中心干警結合安康某工程公司提供的證據,向其釋明關于申請訴前財產保全的相關法律規定,引導其申請訴前財產保全。隨后,該院立即啟動立審執協調銜接機制。
立案庭法官對該工程公司提交的訴前保全材料及擔保材料進行了審查,在審查無誤后,于今年1月4日作出訴前保全裁定,裁定對西安某建設集團賬戶資金993478.06元進行凍結,并移送執行。
執行干警在收到該保全案件后,迅速作出反應,于1月5日驅車前往西安某銀行對該建設集團在銀行的賬戶存款993478.06元進行了凍結。該賬戶被凍結后,執行干警及時通知西安某建設集團保全情況。
同時,執行干警將保全結果反饋給案件承辦庭高橋法庭。承辦法官組織雙方公司進行調解,告知該建設集團逾期支付工程款的法律后果,引導其樹立誠信意識和契約意識,積極拿出解決糾紛的誠意。最終,雙方公司自愿達成調解協議,西安某建設集團自愿在3月8日前支付安康某建筑公司工程款76.0215萬元,如逾期未支付,則西安某建設集團自愿向安康某工程公司支付工程款93.6647萬元。調解協議達成后,法院依法解除了該建設集團名下銀行賬戶的凍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