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幫助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順利入學并完成學業,充分發揮教育助力脫貧攻堅的積極作用,日前,安康市政府就統籌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資助工作下發“指導意見”。
“意見”明確由政府統籌,教育部門牽頭將教育、扶貧、民政、共青團、工會、婦聯、殘聯、慈善協會等部門以及社會組織資助貧困大學生項目進行統籌管理,進一步完善“政府引導、財政為主、多方參與”的資助體系,以建檔立卡貧困戶學生為重點,對各類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一個不少地精準資助。
“意見”指出將以下11類資助項目須納入統籌:各級政府設立的資助大學新生項目;教育部門的生源地信用助學貸款、泛海助學行動、中國教育發展基金會高校新生入學資助、中國人壽保險公司安康分公司資助大學新生等項目;民政部門的“福彩公益金”等資助大學生項目;扶貧部門通過扶貧資助金切塊管理設立的資助大學生等項目;共青團開展的“希望工程圓夢牽手”等項目;工會開展的“金秋愛心助學”等項目;婦聯開展的“紅鳳工程”等項目;殘聯開展的對殘疾人子女資助項目;慈善協會開展的資助大學生項目;企業、社會組織和個人等開展的大學生資助項目;其他部門開展的資助項目。具體資助項目根據各縣區、有關部門和社會組織的當年安排及時調整。
“意見”指出,一要精準制定資助預案。教育部門按照《安康市教育局關于調整完善認定辦法精準建立貧困家庭學生檔案工作的通知》,建立當年家庭經濟困難高考學生專項檔案庫,結合學生家庭經濟困難程度,“一人一案”制定資助預案。二要統籌安排資助對象。有關部門和社會組織要將資助大學生的條件、標準、名額等有關要求以正式文件報教育部門。教育部門負責統籌安排,根據資助預案,從專項檔案庫中組織學生進行申報和初審,并向有關部門和社會組織推薦資助對象,共同審核,經公示無異議后,確定受助對象。三要及時發放資助資金。資助對象確定后,有關部門和社會組織要按照規定的方式和標準,及時把資助資金發放到受助學生手中,并將發放結果報教育部門進行匯總。
為了加強該項工作的組織領導,市政府成立以分管教育副市長任組長,市政府副秘書長和市教育局局長任副組長,市民政局、市扶貧局、市民宗局、市總工會、團市委、市婦聯、市殘聯、市慈善協會等部門負責人為成員的統籌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資助工作領導小組,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教育局,市教育局分管領導兼任辦公室主任,具體負責日常事務。“意見”要求各縣區也要成立相應的工作領導小組,結合實際制定具體的實施辦法;要建立密切配合的工作機制,統一思想,加強溝通,緊密協作,及時研究解決出現的困難和問題,切實做好家庭經濟困難大學新生資助工作;要按照“公開、公平、公正”的要求,規范實施資助項目,嚴格工作程序,嚴肅工作紀律,實行部門監督、學生監督、家長監督、社會監督、輿論監督,堅決杜絕暗箱操作、優親厚友等違規違紀現象發生;要大力宣傳統籌資助家庭經濟困難大學生工作,組織更多的部門、吸引更多的社會力量參與到資助活動中來,形成全社會關愛幫扶家庭經濟困難學生、助力脫貧攻堅的良好氛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