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縣區人民政府,安康高新區管委會,恒口示范區管委會,市直有關部門:
現將10月21日至10月27日大氣污染專項整治工作開展情況通報如下:
一、工作開展情況
(一)領導督導宣講情況
10月22日,副市長寇全安主持召開打贏藍天保衛戰專項整治行動第三次調度會議,聽取了市治霾辦、商務局和漢濱、旬陽、漢陰、白河、安康高新區及恒口示范區等單位工作情況匯報。10月27日晚,市治霾辦主任、市生態環境局局長楊軍在高新區暗訪高新區建筑工地揚塵管控、餐飲油煙治理及散煤治理工作。
(二)督查督辦情況
10月21日至10月27日,督查督辦組在日巡查中共發現4類35個大氣環境污染問題,下發問題交辦單16份。其中,漢濱區政府7個問題,涉及頁巖磚廠管理不規范5個、揚塵污染1個、生物質燃料燃燒1個;安康高新區管委會14個問題,涉及揚塵污染10個、安排部署不到位2個、頁巖磚廠管理不規范2個;恒口示范區管委會11個問題,涉及頁巖磚廠管理不規范8個、安排部署不到位2個、揚塵污染1個;市交通局1個揚塵污染問題;市水利局1個揚塵污染問題;市衛健委1個揚塵污染問題。
上周,市治霾辦針對未按期整改銷號的21個問題,分別向漢濱區政府、安康高新區管委會、市交通局、市住建局下達了白色督辦單,要求限期整改到位。目前督查督辦組正在現場驗收銷號中;向6個未按期整改到位突出問題的漢濱區政府移交了問題線索,要求對相關部門進行問責處理。針對此問題線索,漢濱區政府處理了牽頭協調和負有環境執法責任的漢濱區生態環境分局,集體約談了區生態環境分局中層以上干部、區治霾辦全體干部,并將公開約談情況在全區通報。
(三)整治攻堅情況
漢濱區政府開展“寒衣節”禁燃禁炮專項整治,專題會議安排部署并成立專項督查組,全天上路巡查,在重點區域設卡值守,截至目前共出動工作人員3000余人次,勸導制止焚燒火紙行為60多起,勸離祭祀品經營戶15家。安康高新區管委會嚴格執法,對24日下午督查組交辦的安建集團金域瀾庭項目涉大氣污染問題,當晚立即做出行政處罰,第二天執行到位,頂格處罰11萬元;對天悅城項目涉大氣污染問題處罰5萬元。恒口示范區管委會成立村組禁燒紅袖章隊伍,常態化開展禁燒法規宣傳和管控工作,對轄區內群眾紅白喜事落實專門的禁炮員。
(四)部門工作開展情況
市生態環境局和市交通局主要領導,市發改委、市公安局、市工信局分管領導開展了宣講督查工作;市公安局治安支隊主要領導在中心城區非法燃放煙花爆竹重點區域、城鄉結合部的轄區派出所督導檢查煙花爆竹打擊整治工作;市發改委聯合市市場監管局在平利縣開展散煤取締經營網點檢查,完成中心城區禁燃區內13戶散煤經營戶取締;市商務局安排商務系統利用新媒體工作群、大型超市和加油站利用LED顯示屏開展宣傳。
二、存在問題
一是頁巖磚廠環境問題不容忽視。對漢濱區、高新區和恒口示范區檢查發現的16家頁巖磚廠,普遍存在制磚工序和物料堆場未落實揚塵、粉塵防治措施,進出廠區車輛未沖洗,廠區道路未硬化的問題,其中恒口柳林磚廠和鑫平新型建材有限公司還存在涉嫌治污設施運行不正常問題。
二是揚塵污染問題仍然突出。漢濱區境內城鄉結合部的關廟鎮政府到四橋、三橋頭到水電總廠、瀛湖快速干道、城東棗園路等路段,高新區境內飛地園區高新十二路、高新四路、創業路等道路揚塵污染整治不徹底,揚塵管控長效管理機制未建立,揚塵污染時有發生;陽安二線施工工地揚塵管控不到位,廢棄渣土亂堆亂放,渣土車運輸超冒滴漏現象比較普遍。
三是宣傳教育開展不到位。漢濱區、安康高新區、恒口示范區部分單位和鎮村,以及部分市治霾辦成員單位,沒有按照《安康中心城市打贏藍天保衛戰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和“宣傳教育機制”、“督查督辦機制”要求,全面、及時安排部署和深入開展宣傳教育和督查督辦工作。
三、下一步工作要求
一是保持工作定力。漢濱區、安康高新區、恒口示范區和市治霾辦各成員單位要保持工作定力和韌勁,嚴格落實《安康中心城市打贏藍天保衛戰專項整治行動工作方案》和“五項工作機制”要求,持續做好大氣污染專項整治和群防群治工作,加強督查指導,及時解決專項整治工作中存在的困難和問題,持續改善大氣環境質量,堅決打贏藍天保衛戰。
二是加大宣傳力度。各單位要嚴格按照“宣傳教育機制”和“督查督辦機制”要求,切實開展大氣污染防治相關知識和政策法規要求宣講和督查,各級領導干部要率先垂范,帶頭深入基層開展宣講督導活動。同時要加大正面宣傳力度,充分利用廣播、電視、報刊、網站和所屬“兩微一端”新媒體平臺,大力宣傳大氣污染防治法規、政策、措施,加強輿情信息監測。
三是強化督查督辦。各有關職能部門要持續強化揚塵管控工作,建立建全長效監管機制,進一步加大對施工工地、拆遷工地、城市城鄉結合部、國省道道路和渣土車“跑冒滴漏”等的監管力度,嚴格落實好“六個100%”。進一步加強頁巖磚廠和砂石料廠等重點行業的環境監管,督促企業加強廠區環境綜合整治,規范運行污染防治設施和在線監測設施。
安康市治霾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
2019年10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