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37年2月10日 為促進國共兩黨合作的實現,中共中央提出五項要求、四項保證
1937年2月10日,為促進國共兩黨合作的實現,中共中央致電國民黨五屆三中全會,提出五項要求:停止內戰,集中國力,一致對外;保障言論、集會、結社之自由,釋放一切政治犯;召開各黨各派各界各軍的代表會議,集中全國人才,共同救國;迅速完成對日作戰之一切準備工作;改善人民生活。電文指出,如果國民黨將上述五項要求定為國策,中國共產黨愿意作出四項保證,即:實行停止武力推翻國民黨政府的方針;工農政府改名為中華民國特區政府,紅軍改名為國民革命軍;特區實行徹底民主制度;停止沒收地主土地的政策,堅決執行抗日統一戰線的共同綱領。15日,在國民黨五屆三中全會上,宋慶齡、何香凝、馮玉祥等為響應中國共產黨關于國共合作、聯合抗日的建議,提出關于恢復孫中山所制定的聯俄、聯共、扶助農工三大政策緊急議案,呼吁國共兩黨第二次合作,聯合抗日。
1952年2月10日 公審劉青山、張子善
1952年2月10日,河北省在當時的省會保定召開對大貪污犯劉青山、張子善的公審大會。經最高人民法院批準,由河北省人民法院宣判劉青山、張子善死刑,立即執行,并沒收個人全部財產。公審大會召開前,有人提出是否可以向毛澤東主席說說,不要槍斃,給他們一個改過的機會。意見反映到毛澤東那里,毛澤東說:正因為他們兩人的地位高,功勞大,影響大,所以才要下決心處決他們。只有處決他們,才可能挽救二十個,二百個,二千個,二萬個犯有各種不同程度錯誤的干部。劉青山,曾任中共天津地委書記,被捕前任中共石家莊市委副書記。張子善,曾任中共天津地委副書記、天津專區專員,被捕前任中共天津地委書記。據調查證實,兩人利用職權,盜用飛機場建筑款、水災區造船救濟貸款,以及克扣地方糧、干部家屬救濟糧、民工供應糧等計171.6億元(舊幣),用于他們秘密掌握的所謂“機關”生產。他們從盜竊的國家資財中貪污、揮霍3.7億元以上。
1964年2月10日 《人民日報》發表通訊《大寨之路》并刊發社論
1964年2月10日,《人民日報》刊登新華社記者的通訊報道《大寨之路》,并發表社論《用革命精神建設山區的好榜樣》。同年12月,周恩來在全國人大三屆一次會議的《政府工作報告》中,發出了“工業學大慶,農業學大寨,全國學人民解放軍”的號召,并把大寨精神概括為:“政治掛帥、思想領先的原則,自力更生、艱苦奮斗的精神,愛國家、愛集體的共產主義風格。”農業學大寨運動在全國開展起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