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75年3月17日 特赦全部戰犯
1975年3月17日 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二次會議決定,特赦全部在押戰爭罪犯,并給予公民權。2月27日 毛澤東指示對在押的戰爭罪犯一個不殺,全部釋放。他說:“都放了算了,強迫人家改造也不好”。“土改的時候我們殺惡霸地主,不殺,老百姓怕。這些人老百姓都不知道,你殺他干什么,所以一個不殺。”在具體政策和待遇方面,他特別交代:“放戰犯的時候要開歡送會,請他們吃頓飯,多吃點魚、肉,每人發一百元零用錢,每人都有公民權。”“有些人有能力可以做工作。年老有病的要給治病,跟我們的干部一樣治。”3月17日,四屆全國人大常委會舉行第二次會議,討論周恩來根據中共中央和毛澤東的指示所提出的建議,決定對全部在押戰犯實行特赦,并給予公民權。這個決定由最高人民法院執行。這次特赦的戰犯共293名。至此,在押的戰爭罪犯,全部處理完畢。此前,1959年9月17日,全國人大常委會第九次會議曾根據毛澤東的建議,決定在慶祝新中國成立十周年時,對經過一定期間勞動改造、確實已經改惡從善的蔣介石集團和偽滿洲國的戰爭罪犯、反革命罪犯和普通刑事罪犯,實行特赦。同日,劉少奇根據全國人大常委會的決定,發布了《中華人民共和國主席特赦令》。
2009年3月17日 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
2009年3月17日 中共中央、國務院發布《關于深化醫藥衛生體制改革的意見》,提出了切實緩解看病難、看病貴的五項重點改革措施和建立健全覆蓋城鄉居民的基本醫療衛生制度的長遠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