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期間聽取和審議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一方面是討論國家大事,為國家發展和社會主義民主法治建設獻計獻策;另一方面是對本級人大常委會的工作作出評價,推動人大常委會認真履行憲法和法律賦予的職責。審議好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人大代表可以著重把握以下幾點:
做好審議前的調查研究
審議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實質上是人大代表對本級人大常委會工作發表意見,提出建議,作出評價。準確客觀地做到這一點,需要通過學習來認識和理解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又需要通過調查研究來了解大量的事實,掌握充分的材料。“沒有調查研究,就沒有發言權”。因此,人民代表大會閉會期間,特別是每次人民代表大會會議之前,人大代表起碼要做好三項工作:
一是掌握黨和國家的路線方針政策。新時期,黨和國家不僅有總的路線和方針,還有一定時期具體的政策,都需要人大代表通過不斷的自覺學習來認識和理解。有了對黨和國家路線方針政策的認識和理解,才能深刻領會和正確判斷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的內容,才能站在政治的高度發表審議意見。
二是無論是參加人大常委會組織的集中視察、專題調研和代表小組開展的活動、代表的持證視察,還是代表在聯系人民群眾的過程中,要注意了解和搜集人民群眾對人大常委會工作的意見、建議的有關材料。
三是人大代表分布在各地區、工作在各行各業,人大代表要在自己參加的生產、工作和社會活動中,認真了解和研究人大常委會履行職責的有關情況和材料。只有了解真實的情況,掌握豐富的材料,在審議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時,才能有言可發、有話可說,審議意見言之有物、有的放矢。
審議過程中暢所欲言
民主集中制是我們黨和國家機構組織活動的基本原則,也是我們優良的工作作風。人民代表大會制度是人民民主的政權組織形式,人民代表大會會議本身就是民主的會議,是人大代表代表人民討論決定國家和本地區大事,對國家和本地區重大決策和重大事項提出意見的場所。憲法規定,人大代表在人民代表大會各種會議的發言和表決,不受法律追究。
因此,人民代表大會會議必須充分發揚民主,人大代表也應該暢所欲言,各抒己見。每個人大代表應該抱著不辜負人民重托、對黨和人民高度負責的政治熱情,認真審議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正如彭真委員長曾經說過的,有意見都講出來,贊成的,反對的,滿意的,不滿意的,建設性的,批評性的等,都可以講。即使不正確的意見,講出來也往往對別人有啟發,可以促使別人思考問題,從中引出正確的意見來。
實事求是、客觀全面地發表審議意見
實事求是是我們黨一貫倡導的馬克思主義的思想路線和最根本的工作方法。我們黨向來提倡,在任何時候和任何情況下,都要說真話、鼓真勁、辦實事,堅持真理、修正錯誤,堅決反對形式主義。人大代表審議本級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是討論決定國家和本地區大事,是代表人民對國家和本地區事務提出意見,必須實事求是。這就要做到客觀全面地看問題,一方面,客觀地看待人大常委會的工作,充分肯定成績,嚴肅指出不足,不主觀作判斷;另一方面,全面評價人大常委會的工作,不能用成績掩蓋不足,也不能以不足否定成績,不片面下結論。
把審議工作報告與反映人民群眾的意愿結合起來
人大代表審議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就要看人大常委會的立法、監督等工作是否維護了人民的利益,是否關注了人民群眾的生活;人大常委會下一步的工作安排是否反映了人民的心愿,是否解決人民群眾關心的熱點問題。人大代表工作在各行各業,分布在各地區,生活在人民群眾之中,最了解人民群眾的疾苦,對人民群眾關心和關注的問題也最有發言權。
把審議工作報告與評價人大常委會的工作結合起來
審議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必須與評價常委會的工作結合起來。常委會工作報告的內容要認真閱讀,但不能僅僅以常委會工件報告的內容看待和評價人大常委會的工作。常委會的工作主要是兩方面:一是履行職權的情況怎樣,二是為履行職權開展的工作如何。要通過對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和有關材料的分析,結合了解和掌握的人大常委會工作的實際情況,準確地看待和評價人大常委會的工作。同時,人大代表的審議意見無論是建設性的還是批評性的,也不能僅僅是工作報告如何修改的問題,更重要的是常委會工作做了什么、做得怎樣,工作部署是否得當、如何改進等。
把審議工作報告與通過的上一年工作報告結合起來
上一年的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一般在總結一年工作的同時,還提出下一年工作的任務和具體工作安排,有時還針對上一年工作的不足提出一些改進的措施。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經人大代表審議后,一般都要由本級人民代表大會會議通過表決形成一個決議,對常委會過去的工作作出評價,對下一年的工作提出要求。審議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就要結合上一年人大常委會工作報告和上一年人民代表大會會議關于常委會工作報告的決議,看一看人大常委會在過去的一年是否按照工作報告中的安排和決議中的要求去做的,是否完成了常委會工作報告和決議提出的任務,對上一年提出的工作中存在的不足改進得怎么樣。進而提出審議意見,表明對常委會工作報告和實際工作的態度,及進一步改進的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