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網絡安全法》是為保障網絡安全,維護網絡空間主權和國家安全、社會公共利益,保護公民、法人和其他組織的合法權益,促進經濟社會信息化健康發展制定。由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常務委員會于2016年11月7日發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六大看點
看點一:不得出售個人信息
網絡安全法作出專門規定:網絡產品、服務具有收集用戶信息功能的,其提供者應當向用戶明示并取得同意;網絡運營者不得泄露、篡改、毀損其收集的個人信息;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竊取或者以其他非法方式獲取個人信息,不得非法出售或者非法向他人提供個人信息,并規定了相應法律責任。
中國傳媒大學網絡法與知識產權研究中心主任王四新表示,網絡安全法作為網絡領域的基礎性法律聚焦個人信息泄露,不僅明確了網絡產品服務提供者、運營者的責任,而且嚴厲打擊出售販賣個人信息的行為,對于保護公眾個人信息安全,將起到積極作用。
看點二: 嚴厲打擊網絡詐騙
除了嚴防個人信息泄露,網絡安全法針對層出不窮的新型網絡詐騙犯罪還規定: 任何個人和組織不得設立用于實施詐騙,傳授犯罪方法,制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等違法犯罪活動的網站、通訊群組,不得利用網絡發布與實施詐騙,制作或者銷售違禁物品、管制物品以及其他違法犯罪活動的信息。
中國政法大學傳播法研究中心副主任朱巍表示,無論網絡詐騙花樣如何翻新,都是通過即時聊天工具、搜索平臺、網絡發布平臺、電子郵件等渠道實施和傳播的。這些規定,不僅對詐騙個人和組織起到震懾作用,更明確了互聯網企業不可推卸的責任。
看點三: 以法律形式明確“網絡實名制”
網絡安全法以法律的形式對“網絡實名制”作出規定: 網絡運營者為用戶辦理網絡接入、域名注冊服務,辦理固定電話、移動電話等入網手續,或者為用戶提供信息發布、即時通訊等服務,應當要求用戶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用戶不提供真實身份信息的,網絡運營者不得為其提供相關服務。
網絡是虛擬的,但使用網絡的人是真實的。事實上,現在很多網絡平臺都開始實行“前臺資源、后臺實名”的原則,讓每個人使用互聯網時,既有隱私,也增強責任意識和自我約束。這一規定能否落到實處的關鍵在于,網絡服務提供商要落實主體責任,加強審核把關。
看點四: 重點保護關鍵信息基礎設施
網絡安全法專門單列一節,對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運行安全進行明確規定,指出國家對公共通信和信息服務、能源、交通、水利、金融、公共服務、電子政務等重要行業和領域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實行重點保護。
中國信息安全研究院副院長左曉棟表示,信息化的深入推進,使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成為社會運轉的神經系統。保障這些關鍵信息系統的安全,不僅僅是保護經濟安全,更是保護社會安全、公共安全乃至國家安全。保護國家關鍵信息基礎設施是國際慣例,此次以法律的形式予以明確和強調,非常及時而且必要。
看點五: 懲治攻擊破壞我國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境外組織和個人
網絡安全法規定,境外的個人或者組織從事攻擊、侵入、干擾、破壞等危害中華人民共和國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的活動,造成嚴重后果的,依法追究法律責任;國務院公安部門和有關部門并可以決定對該個人或者組織采取凍結財產或者其他必要的制裁措施。
網絡空間的主權不僅包括對我國自己的關鍵信息基礎設施進行保護的權利,同時包括抵御外來侵犯的權利。“當今世界各國紛紛采取各種措施防范自己的網絡空間不受外來侵犯,采取一切手段包括軍事手段保護其信息基礎設施的安全。網絡安全法作出這一規定,不僅符合國際慣例,而且表明了我們維護國家網絡主權的堅強決心。
看點六: 重大突發事件可采取“網絡通信管制”
網絡安全法中,對建立網絡安全監測預警與應急處置制度專門列出一章作出規定,明確了發生網絡安全事件時,有關部門需要采取的措施。特別規定: 因維護國家安全和社會公共秩序,處置重大突發社會安全事件的需要,經國務院決定或者批準,可以在特定區域對網絡通信采取限制等臨時措施。
在當前全社會都普遍使用信息技術的情況下,網絡通信管制作為重大突發事件管制措施中的一種,重要性越來越突出。
“比如在暴恐事件中,恐怖分子越來越多地通過網絡進行組織、策劃、勾連、活動,這個時候可能就要對網絡通信進行管制。但是這種管制影響是比較大的,因此網絡安全法規定實施臨時網絡管制要經過國務院決定或者批準,這是非常嚴謹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