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樺,男,漢族人,1956年11月出生,中共黨員,陜西江樺律師事務所律師。
2018年7月23日晚19時許,家住漢濱區關廟鎮永勝村的漂流者崔某穩,當天在漢寧門外河段漢江游泳時體力不支,精疲力盡難以上岸,正在生命垂危之際,恰逢安康市江樺律師事務所主任、漢濱區紅十字水上救援隊名譽隊長張樺在漢江邊巡邏,此人異樣的舉動引起了他的注意。因常年在漢江游泳,張樺感覺事態緊急,當機立斷不顧個人安危,義無反顧向漂流者靠近。在距離其十幾米時,張樺聽到了對方微弱的呼救聲,腦中迅速閃現一個念頭“趕快救人”!靠著多年水中救援經驗,在正確的引導和牽引下,張樺律師成功將已經全身癱軟無力的漂流者帶到岸邊。上岸后被救小伙連聲感謝,不停地說若不是張律師伸出援手,他必死無疑。岸邊目擊者劉先生也對張樺律師不顧個人安危見義勇為的精神進行了表揚。張樺同志在危急時刻奮不顧身舍己救人的行為,彰顯了安康市司法行政系統一名黨員律師無私無畏的高尚品質,是新時代樹立律師行業良好形象、展現從業品質的楷模與典范。作為律師,張樺在日常工作中以良好的職業道德、嚴謹的工作態度和認真的工作理念,積極為國家重點建設和當事人、弱勢群體提供優質高效的法律服務,曾被評為陜西省優秀律師事務所主任、全國優秀黨員律師標兵、中國刑辯大律師、西部十佳嬌子、中華愛國模范先進個人、全國律師服務十大標兵、中國優秀專家、中華愛國模范先進個人、影響全國第十一屆中國時代十大杰出人物等榮譽稱號。榜樣的力量是無窮的,張樺律師的善行義舉感動著我們每一個人,他的先進事跡深深震撼著我們的心靈,他用敬業、忠誠、仁愛、無私為全市司法行政系統樹起了一面崇德向善、公平正義的旗幟與標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