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共五章,四十條。
第三章 促進與保障
第三十六條
任何單位和個人都有權勸阻、投訴、舉報不文明行為,有權對文明行為促進工作進行監督、批評和建議。
受理投訴和舉報的有關部門應當向社會公開不文明行為投訴舉報方式、受理程序和辦結時限等,并向舉報人、投訴人反饋處理結果,對舉報人、投訴人的身份信息保密。
我市文明城市創建堅持“為民、靠民、惠民”,廣泛聽取群眾意見建議,暢通群眾對不文明行為的舉報渠道,及時回應群眾訴求,增強群眾參與精神文明建設工作的積極性和主動性。
在媒體開設“群眾走進直播間”“市民話創文”“創文面對面”等專訪專欄,直接聽取群眾意見。結合“我為群眾辦實事”活動,在中心城區58個社區(村)155個公開信息欄、39處戶外大屏中發布文明創建動態信息,公開征詢公共停車場改建、物業管理、充電樁安裝、危舊碳棚拆除、老舊小區改造等重點項目。同時,線上線下開展媒體“創文曝光臺”“市民隨手拍”“不文明行為曝光臺”“安康不文明行為網絡征集”“社區創文座談會”等,收集群眾意見建議,主動接受群眾監督。組織基層老黨員、樓棟長和熱心群眾1100余人成立“文明監督員”“文明引導員”,結合群眾監督有效解決急難愁盼問題。
安康市不文明行為投訴舉報方式:
電話:0915—3283635
郵箱:wenmingankang@163.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