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康市文明行為促進條例》共五章,四十條。
第四章 法律責任
第三十七條
違反本條例規定的行為,法律、法規已有處罰規定的,從其規定。
在《條例》的法律責任章節中,對相關法律責任采用轉致適用的法律規定。對違反《條例》規定的禁止性行為明確了處罰的主體和依據,促進相關執法部門依法依規嚴格執法。涉及較多的包括《陜西省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陜西省愛國衛生條例》和《中華人民共和國道路交通安全法》等。
比如2023年6月以來,市創文辦聯合市、區城管執法部門對“隨地吐痰”這一影響城市文明形象的不文明行為進行了專項糾治,處罰依據就是《陜西省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第四十五條的規定,處以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還有2023年“寒衣節”期間,對極少數市民隨地畫圈焚燒紙錢的行為,處罰依據也是此條規定。這些都是之前有上位法明確規定的法律條款。
陜西省城市市容環境衛生條例(摘錄)
第四十五條禁止下列影響環境衛生的行為:
(一)隨地吐痰、便溺;
(二)亂丟瓜皮、果核、煙頭、紙屑、口香糖、飲料瓶、包裝袋等廢棄物;
(三)亂倒垃圾、污水、糞便,亂棄動物尸體;
(四)在露天場所和垃圾收集容器內焚燒樹葉、垃圾或者其他廢棄物;
(五)拋撒、焚燒紙錢冥幣;
(六)在實施城市生活垃圾分類投放的區域,亂丟廢電池、熒光燈管、電子顯示屏等有毒有害廢棄物;
(七)其他影響城市環境衛生的行為。
違反前款第(一)項、第(五)項規定的,處以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違反前款第(二)項規定的,處以十元以上二十元以下罰款;違反前款第(三)項規定的,對個人處以二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違反前款第(四)項規定的,對個人處以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對單位處以二百元以上二千元以下罰款;違反前款第(六)項規定的,處以五十元以上二百元以下罰款。
第四十六條禁止在設區的市和縣級市的市區內飼養雞、鴨、鵝、兔、羊、豬、牛等家禽家畜。違反規定的,責令限期處理;逾期不處理的,予以沒收,并處以十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因教學、科研以及其他特殊需要飼養家禽家畜的,依照有關規定執行。
城市居民飼養寵物不得影響環境衛生,對寵物在公共場所排放的糞便,飼養人應當即時清除。違反規定的,處以五元以上五十元以下罰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