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賽季對于全國男子籃球聯賽(NBL)的十支參賽隊伍來說是幸運的,因為他們中的一支將能夠晉升到CBA。然而,目前NBL已經進入到總決賽階段,無論是殺進決賽的隊伍,還是此前公認軟硬件占先的俱樂部,抑或是一度被認為占據了地域優勢的西部球隊,事實上仍然非常迷惘——雖然CBA準入細則最新版本已經于本月14日發放至各俱樂部,但一些環節卻極具不確定性——
細則“灰色地帶”不少
本月14日,參加NBL的十個俱樂部再次收到中國籃管中心發來的“2013年新加盟CBA俱樂部準入標準評分細則”,這個已經三易其稿的評分細則,被認為是準入標準的“最終稿”。“最終稿”除明確了幾個俱樂部“不具備升級資格”外,在評分標準上并沒有大的變化。而在這個有12大項的評分表中,令人糊涂的“灰色地帶”仍然不少。
在評分之前,俱樂部還必須先對照籃管中心的準入文件,考量自己是否已經符合準入的要求。這些可稱之為“達標項”,它包括俱樂部資質、注冊資金、隊伍注冊情況、電視轉播條件、基礎硬件設施、坐落的主要城市等,這是進入CBA的先決條件,通過之后才能進入下一階段,即對照評分細則進行打分。
準入標準評分表包含NBL三年成績、本賽季成績、俱樂部運營、俱樂部推廣、訓練管理、教練員、集訓、青年隊兩年成績、青年隊當年成績、人才培養、地域環境、比賽場館和自有設施等13大項。其中本賽季NBL聯賽成績第一名計20分,第二名17分,第三名15分,近三個賽季成績綜合成績最好的前三名也分別有20、17、15分。此外,在青少年成績(三個賽季成績及本賽季成績)、教練員(有否資質、齊不齊全、青年隊教練)、人才培養(有否各級國家隊隊員)等項目上,量化也并不困難。
然而,在某些項目上,卻并不好量化。如“俱樂部運營”中的“文化建設”該如何定義?“賽事推廣”“商業推廣”又由誰來評定?再如“俱樂部推廣”中的“球迷活動”“球迷會員”“志愿者”等等又由誰來監督?最含糊的當屬“比賽場館”及“自有設施”這兩項!氨荣悎鲳^”高達19分,除了“自有場館”(5分)這一項很明確外,球隊休息室、裁判休息室、媒體室、球隊席、食物銷售、安檢設施、停車場、文字記者區等等,都有不確定性。如記者采訪過大部分賽區,其中如網絡、技術統計服務,甚至電源等等都不符合要求,但一樣能夠通過籃管中心的審核。而具體到休息室這樣的場所,怎樣才叫合格?誰也說不清楚。“自有設施”大項也有7分之多,含“自有設施”及“協議設施”兩項,其中“自有設施”指的什么?也不明確。
成績地域孰輕孰重?
據悉,籃管中心最新下達的評分細則中,明確指出了廣州自由人、廣州六穗(見上圖,資料照片,鄭迅攝)、香港信達三支球隊“不具備升入CBA的資格”,理由是:同一城市不能作為兩支CBA球隊的主場,同一省份不能有超過3支CBA球隊。以自由人隊為例,目前,廣東省已經有宏遠、佛山和東莞三支球隊,廣州自由人隊雖然已經搬遷至重慶,但注冊地依然在廣州,在官方秩序冊上依然被叫做“廣州自由人”,因此理論上仍是廣州球隊。鑒于此,即便拿到總冠軍,自由人隊也鐵定無緣CBA。盡管重慶市體育局副局長李亞光對此極力否認,并稱這是競爭對手故意擾亂軍心。但記者通過一些渠道了解到,這三支球隊的確已經基本失去晉級的可能。
在這三支“沒資格”的球隊里面,恰恰有兩支是近兩年來在NBL成績最好的——廣州六穗是上賽季的總冠軍,廣州自由人是上賽季亞軍、本賽季常規賽冠軍,他們的共同特點是人員配備整齊、實力強。六穗隊在上賽季奪得總冠軍后,俱樂部今年內招外引,球員實力穩中有升,還吸引了高達500萬元的冠名費,正欲摩拳擦掌之時,就被一盆冷水澆濕。自由人隊正是為了“地域”問題遠走重慶,為了保存上兩年的成績,他們選擇今年不更改俱樂部名稱,然而,到最后卻恰恰因為這個原因被刷了下來。這樣的球隊僅僅是因為“地域”問題而被擋在CBA門外,不能不說是一大遺憾。
而按照籃管中心的這一規定,這次沖CBA的大熱門之一的江蘇同曦隊也面臨同樣的問題。他們也是為了不違反“同一城市不能有兩支CBA球隊”的規定本賽季遠走安徽合肥,將其“主場”設在合肥奧體中心,由于匆匆“安家”,在評分上“自有設施”“比賽場館”“俱樂部推廣”等等都會失分,這些丟的分數,未必就能夠彌補他們在成績上賺的分數。
“在評選新加盟俱樂部時,聯賽委員應從CBA聯賽整體發展和長遠利益出發,參考評估報告和評分,綜合考慮候選俱樂部的經濟實力、比賽成績、交通情況、籃球市場、訓練設施以及所在地區對CBA聯賽未來地域平衡因素戰略的發展等各方面影響”,這一條規則,使這兩個賽季多達4支球隊遷址。而遷址后,自由人及香港信達卻因為突然下發的一紙解釋而“不具備升CBA資格”。自由人總經理呂錦清談及此事不禁苦笑:“現在我們很大部分精力都放在了其他方面,本來競技體育應該成績說了算的,而現在怎么才能升CBA,我們也很糊涂。”
投票,亦難言公平
據了解,這次升CBA的程序如下:首先十個NBL俱樂部先就籃管中心下發的12項達標條件進行對照,符合要求的才可以進行下一步;第二,各俱樂部對照“準入標準評分細則”進行自行打分,遞交籃管中心;第三,籃管中心經過評估后,選出前兩名交由CBA聯席會議投票表決。
而在這個過程中,糊涂的地方也不少:俱樂部自行打分,肯定不會百分百的客觀;遞交籃管中心審核,如果對分數有改動,是否公開公平公正;各俱樂部最后對彼此的分數都不明確,提交投標的頭兩名如何能夠服眾;而最后的二選一依據什么來投票……這些對于各俱樂部高層而言,目前仍然是糊里糊涂。
即便是投票,也不可能有絕對的公正,如同2009年的“鳳鋁事件”。成績好、軟硬件過關,自然是必備條件,但所謂籃協指向的“地域優勢”、與籃協的關系、甚至與CBA聯賽委員會各成員的關系,或許是威力更大的“撒手锏”。
在這樣的背景下,這次CBA的準入,注定是一筆糊涂賬。
羊城晚報記者周方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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