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7日,中國足協發布對于前“國門”張鷺的處罰通知,取消張鷺征調進入中國國家男子足球隊的資格十二個月,取消張鷺參加中國足球協會舉辦的比賽十二個月。26日,張鷺因醉駕被判拘役4個月。
張鷺1987年出生,司職守門員,現為天津天海俱樂部門將兼隊長。早前中國男足主教練里皮公布的出征馬爾代夫24人大名單中,張鷺出現在門將一欄中。
21日上午,天津市公安局河東分局發布通報稱,公安交管部門18日晚夜檢時查獲張某(男,32歲,天津市人,天津某足球俱樂部運動員)涉嫌醉酒駕駛。
21日下午,天津天海足球俱樂部發布聲明稱,經查,該涉事球員為該俱樂部運動員張鷺。俱樂部宣布對球員張鷺涉嫌觸犯國家法律法規,嚴重違反隊規隊紀的行為絕不姑息,對其做出停薪、停訓、停賽的處罰決定,并將根據后續司法機關的處理結果,再對其做出進一步的處罰。
隨后,中國足協發布關于天津天海俱樂部球員張鷺涉嫌違法行為的處罰決定,該處罰決定稱,立即取消張鷺在中國國家隊的集訓、比賽資格,并停止參加中國足球協會舉辦的所有正式足球活動,同時將持續關注此案進展情況,并將依據有關部門的正式處理結果,做出進一步的嚴厲處罰。
23日晚,天津檢察機關依法對張鷺涉嫌危險駕駛罪一案提起公訴。26日,張鷺身為被告人現身天津河東區法院第一法庭,并最終被判處拘役四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