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衛莎莎
紀委監督同級黨委,是黨章賦予紀檢機關的重要職責,也是一項創新性工作。筆者通過深入調研思考和探索實踐,提出四個方面的監督路徑。
一、立規矩,增強紀委監督同級黨委的規范性
“無以規矩,不成方圓”。開展紀委監督同級黨委工作,首先要明確黨委權力邊界,制定監督規則和操作規程,做到依規監督、按章辦事。結合實際出臺了《鎮坪縣落實黨風廉政建設黨委主體責任和紀委監督責任的意見》,黨委是落實主體,要切實擔當起主體責任,支持并自覺接受同級紀委的監督;紀委是監督主體,要切實擔當起監督責任,履行好組織協調、維護黨紀黨規、查辦案件、執紀監督、教育預防、追究問責之責。黨委和紀委共同發力,協調推進“兩個責任”的落實。推行黨委權力清單制度,依據黨內法規和“三定”方案,厘清黨委的職責和權力,建立權力清單、責任清單、負面清單“三個清單”,繪制黨委常委會、全委會、黨代會權力運行圖和“三重一大”事項決策流程圖,將黨委權力細化到具體的常委會成員,進一步規范和制約常委會及其成員的權力運行。
二、把握度,增強紀委監督同級黨委的科學性
開展同級監督不能“四面出擊、全面開花”,要找準切入點,重點突破,把握尺度,突出對具體事的監督。加強對常委會成員執行政治紀律、組織紀律情況的日常監督,切實做到守紀律、講規矩、明底線。從規范權力運行入手,明確黨委“三重一大”決策事項范圍、決策程序和紀委介入監督程序,細化操作流程。在重大決策上,把監督融入黨委決策全過程。在選人用人上,對黨委擬提拔、交流的干部人選,實行多種方式提名,常委會、全委會實名票決,紀委全程監督,選任全程紀實。對新提拔人選,嚴格落實任前公示、廉政考試、選人用人責任追究等制度,對公示期間反映有關問題的,紀委進行調查核實。在資金項目上,建立源頭治理的有效管控機制,規范和解決“錢怎么用、事怎么定”的問題。加強對黨委常委會成員及其“分管部門、身邊人員”和“八小時之外”的日常監督檢查,促使常委會成員堅決執行中央改進作風“八項規定”和廉潔自律有關規定,帶頭改作風、反“四風”、正黨風。
三、暢渠道,增強紀委監督同級黨委的實效性
要整合監督資源,拓寬監督渠道,創新監督手段,建立健全立體化的監督平臺和常態化的監督機制,提升紀委監督同級黨委的實效。建立黨委常委會成員述責述廉、質詢評議制度,每年組織常委會成員向黨委全會述責述廉并接受黨委委員、紀委委員、黨代表、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的現場質詢、評議,加強對常委會成員履行“一崗雙責”、主體責任、廉潔自律等情況,以及常委會研究部署的重大決策、重點工作和熱點問題落實情況的監督,增強紀委監督同級黨委的權重。建立黨風廉政建設情況和個人重大事項報同級紀委備案制度,報同級紀委備案,同級紀委視情況進行抽查核實。建立紀委派員列席同級黨委相關會議制度,除紀委書記例行參加黨委常委會、黨委書記議事會外,紀委可派相關人員列席常委會和常委會成員辦公會有關“三重一大”事項的議題,對常委會成員執行議事規則情況進行現場監督,常委會成員應充分聽取紀委列席人員的意見和建議。
四、有力度,增強紀委監督同級黨委的權威性
要創新監督方式方法,強化紀委監督同級黨委的權威。在黨委常委會成員出現應報告的重大事項前,由黨委書記、紀委書記有針對性地進行提醒談話,強化法紀教育和警示教育。在常委會成員出現違規違紀苗頭時,及時進行廉政談話、約談,促使常委會成員增強自律意識,防范廉政風險,做到早提醒、早預防、早制止、早糾正。發現黨委常委會成員在信訪舉報、選人用人、干部監督、經濟責任審計、專項檢查、干部廉政檔案信息等方面出現問題時,紀委可通過函詢方式了解核實情況,及時警示警醒、并要求其作出書面回復或解釋說明。紀委采取查閱文件資料、個別談話了解等方式,每年對黨委常委會成員的分管工作、聯系項目、干部人事、廉潔自律、作風建設以及個人重大事項報告等情況,有針對性地開展“體檢式”的專項檢查,對常委會成員分別提出整改糾正意見、并限期整改到位。
(作者系鎮坪縣委常委、紀委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