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啟全
讓能者上、對錯者容、使庸者下,是省委出臺的鼓勵激勵、容錯糾錯、能上能下“三項機制”的核心要義。“三項機制”從不同角度激發干部干事創業激情,有效切中管理時弊,及時回應干部關切,是深化黨的建設的理論創新、實踐創新和制度創新。“三項機制”互相銜接配套,形成系統科學體系,是協調推進“四個全面”戰略布局、貫徹落實五大發展理念,實現陜西追趕超越的制度保障和基本遵循。連日來,全縣迅速組織開展了一系列學習研討活動,統一思想,深化認識,付之行動,結合實際制定出臺了《石泉縣黨政干部激勵、容錯和否決暫行規定》,強化責任,細化措施,引導干部主動適應新常態,履職擔當,敢于作為,大力營造能者上、錯者容、庸者下的干事創業環境。
完善制度,引導干部積極干事創業。十八大以來,石泉縣委全面落實從嚴治黨要求,著眼破解干部干事創業動力不足問題,先后制定了《關于保障領導干部權責一致抓落實的暫行規定》、《關于支持和保護黨員干部大膽干事創業的實施辦法》、《科級領導干部提名考察有關規定》等制度,強化正向激勵,激發內生動力,讓能干事、會干事、干成事的干部精神上受鼓舞、物質上得獎勵、政治上有提升。建立評優樹模機制,在黨員干部中深入開展“五比五看五好”競賽和“石泉十佳、石泉十美”評選活動,大張旗鼓地表彰宣傳,為干部定標準、樹標桿,著力營造勇于擔當、爭創一流的社會氛圍。強化考核激勵機制,修訂完善了干部考核評價和獎勵辦法,針對干部考核評價中的一些弊端,更加突出工作實績、突出群眾評價,逐步弱化內部評價,引導干部腳踏實地干事業、真心實意搞服務、大膽放手抓管理。充分發揮年度目標責任考核“風向標”、“指揮棒”作用,對獲得省級以上表彰、全市目標責任考核加分等四種情形,打破常規,予以重獎。近年來有20多項工作獲得省級以上表彰獎勵,實現了全市目標責任考核“四連優”。完善選拔任用機制,旗幟鮮明地提出了“四為四好”(能為、敢為、善為、有為,品德好、自律好、實績好、口碑好)和“三重兩優先”(重實績、重公論、重基層,優先在急、難、險、重、苦一線選拔干部,優先在年度目標責任考核優秀單位選拔干部)的選人用人導向,讓能力強、實績好、群眾贊的干部得到重用。鼓勵重大創新,獲得國家級榮譽或省級以上重大創新獎勵的,單位主要負責人直接列為縣級后備干部,優先向市委推薦使用,其他有功人員優先提拔重用。2015年以來,從獲得“優秀”的32個單位中評樹模范典型37人、提拔重用54人。
強化保護,支持干部大膽干事創業。針對干部干事創業活力不足的問題,堅持“三個區分開來”,消除干部顧慮,讓創新擔當者放開手腳、輕裝上陣,甩開膀子干事業。《石泉縣黨政干部激勵、容錯和否決暫行規定》列出了6種可以免于責任追究的具體情形,嚴格區分失職與失誤、敢為與亂為、負責與懈怠、為公與為私的界限,切實做到容錯有底線、糾錯有標準、問責有依據,對于民主、科學決策基礎上的“探索性失誤”,可以向紀檢監察機關或組織部門提出容錯申請,經核實認定符合容錯情形的,予以免責,旗幟鮮明的保護改革創新、干事創業者,讓廣大干部感受到“依靠”,釋放出更多的工作活力和激情。
對重要工作和重點項目實行領導小組制度,定期研究協調解決新情況、新問題,抓好事前防范;同時強化監督,讓決策過程民主、透明,保障決策盡可能地科學、周全,促進容錯機制發揮正能量。加大干部培訓力度,實行定期檢測制度,不斷提高干部的業務能力,教育引導干部會干事、不出事。依法從快從嚴查處惡意誣陷、惡意炒作、打擊報復等行為,及時給有擔當、敢碰硬的干部撐腰壯膽,切實打消其“怕被誣陷和報復”的顧慮。已查處網絡炒作和惡意誣陷案件7起,黨政紀處理干部5人,警示教育社會人員6人次,給3個鎮黨委書記和4個部門負責人還了清白,亂發網貼、誣陷炒作的歪風邪氣得到有效遏制,依法履職、干凈干事的干部腰桿更硬。
傳導壓力,鞭策干部主動干事創業。暢通干部能上能下通道,使“上”的干部更有熱情,“下”的干部心服口服。縣委《推進領導干部能上能下的實施辦法》明確了“上”的標準,決不讓埋頭苦干、業績突出的干部吃虧,決不讓耍奸溜滑、投機鉆營者得利,去年以來,提拔和交流重用干部都是在脫貧攻堅、項目建設、安全維穩等工作一線中勇于擔當、群眾認可的干部;明確了領導干部“下”的10種情形:比如因工作失職被問責,且受行政記過以上處分的;作風散漫,群眾口碑差,民意調查滿意率低于70%的,給予免職或是降職處理,去年以來免職11人,降職5人,實施問責31人,使“為官不為”者受到警示。堅持以人為本的原則,采取措施鼓勵幫助“下”的干部,認識到“下”不是為了處理干部,而是為了鍛煉干部,不是懲罰措施,仍有上的機會,避免“一下定終身”的負面效應。讓“上”的干部面臨“下”的風險,出臺了《推進重點工作落實問責辦法》、《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問責辦法》及安全生產、綜治維穩、計劃生育、環境保護等“一票否決”辦法,凡是被否決的單位一律取消評優評獎資格,單位干部一律不予提拔重用,相關責任人一律予以問責。
實踐證明,石泉的系列舉措,為改革創新者撐起“保護傘”,為干事創業者吃下“定心丸”,有效地破解了“為官不為”問題,促進了干部“為官有為”。責任在心,擔當在行,好制度唯有落實,才能煥發生機與活力。進一步貫徹落實“三項機制”,必須與推動當前重點工作緊密結合,以“踏石有印、抓鐵留痕”的氣魄和干勁,確保全縣經濟社會快速健康發展,始終走在全市第一方陣;細化落實黨建“三個六”工程,探索創新提升基層黨建工作新路徑,建立一支敢擔當、善作為的干部隊伍;突出做好脫貧攻堅工作,緊緊圍繞“三個六”精準脫貧戰略思路,深入落實“六個超常規措施”,堅決實現首戰告捷;把優化發展環境放在重要位置,重點解決好誠信、服務、保障等問題,營造有利于發展的寬松環境。
(作者系石泉縣委書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