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八屆中央紀委第三次全會強調,各級紀委要“轉職能、轉方式、轉作風,用鐵的紀律打造紀檢監察隊伍”。“三轉”的提出,是依據《黨章》和黨內法規,對紀委職能作用的重新定位,是落實黨風廉政建設“兩個責任”的具體要求,是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紀檢監察機關履行監督職責的方向和原則。
轉職能,厘清職責定位。就是要把不該管的工作堅決交還給主責部門,不參與與紀檢監察機關主業無關的具體業務,走出“既是全能紀委,又是失能紀委”的誤區。要圍繞以下三個方面轉職能:首先,要根據黨章賦予紀委監督執紀問責這三項主要任務,找準職責定位,擺正監督與被監督的關系。在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中更好地發揮組織協調、紀律監督、作風建設、查辦違規違紀問題、廉政教育和完善反腐倡廉制度建設等六個方面的主責主業。要堅決退出與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無關的議事協調機構,切實做到不越位、不缺位、不錯位。其次,要認真落實“兩個為主”、“兩個覆蓋”的要求,對基層紀檢監察機關的組織設置進行規范。明確規定基層紀委書記不再分管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之外的工作,同時保障紀委書記參與黨委重要決策和干部任免、項目安排和大額度資金使用等重要事項決定的權利,以利于其行使監督職責。要通過落實“統派直管”,對縣區部門派駐紀檢監察機關進行合理整合,推動派駐監督全覆蓋。第三,對紀檢監察機關內部資源進行科學整合,合并職能交叉重復的機構,“擠出”編制和人員向執紀監督工作傾斜。通過把“領導精力、人力資源、后勤保障向執紀監督工作傾斜”的措施,突出查辦違規違紀問題這個核心業務。
轉方式,突出主責主業。轉變監督方式是落實監督主責的關鍵,要堅決摒棄慣性思維和傳統模式,強化執紀監督和問責追究。一是轉變監督理念,按照“防止越位、補上缺位、糾正錯位”的思路開展工作,避免出現“協調變牽頭、牽頭變主抓、主抓變負責”的現象,突出“對監督的再監督、對檢查的再檢查”。二是改進監督方法。堅持以發現和查處腐敗問題為主,突出執紀監督和問責追究,加大違規違紀問題查辦力度。由在“前線參與”退到“后方監督”,由配合職能部門開展業務檢查轉變為對履行職責情況的監督檢查。三是突出監督重點,有針對性地查處腐敗問題。圍繞重大決策部署、重大項目、重要任免、大額資金使用等腐敗易發多發環節,開展專項督查;對群眾反映強烈的惠農政策落實、生態移民、征地拆遷、項目建設、扶貧資金管理、城鎮醫療保險等問題,做到有報必查、查必重處;緊盯關鍵時間節點,加大明察暗訪力度,創新實行現場直查、交叉互查、發票倒查、電子取證、模擬辦事等檢查方式,對作風建設情況進行全方位監督檢查。對頂風違紀的,加大點名道姓通報曝光力度,強化震懾和教育,釋放執紀必嚴的強烈信號。四是強化監督合力,由“單兵作戰”向“協同作戰”轉變。加強與公檢法司、信訪、審計、財政、組織人事等部門的協作,實現資源共享,促進優勢互補,凝聚監督合力。
轉作風,提升能力擔當。“打鐵還得自身硬”。履行好監督職責,必須有一支素質過硬、能力突出、作風優良的紀檢監察干部隊伍。要圍繞教育培訓、實踐鍛煉、加強監督,著力打造一支忠誠、干凈、擔當的紀檢監察干部隊伍。一是要加強政治理論、方針政策、黨紀法規和業務技能培訓,不斷提升紀檢監察干部的綜合素質。二是要通過選調基層紀檢監察干部到上級紀檢監察機關參與辦案,讓干部在實踐中熟悉信訪、初核、調查、審理等業務流程。三是要不斷建立和完善辦案監督、錯案追究、辦案回訪、作風紀律等監督制度,加強對紀檢監察干部的監督,嚴肅查處紀檢監察干部違紀違法問題,防止“燈下黑”,促使紀檢監察干部堅定信念、嚴于律己、勇于負責、敢于擔當。
(王懷中 作者系中共漢濱區委常委、紀委書記)